关于转发《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局各科室、执法大队:

为深化实施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审慎监管要求,现将《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的通知》(沪环规〔2020〕2号)转发给你们,请继续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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