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普陀区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

 

普环〔2020〕5号

 

 

普陀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普陀区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

 

区生态环境局各科室、大队、监测站,各相关企业:

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办监测2017〕86号)号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部令第31号)要求,我局在市生态环境局的指导下,开展了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危废监管以及其他等六类排污单位的筛选排查工作,确定了《普陀区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上海市和本区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管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自行监测,督促受委托的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将自行监测业务纳入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系统实时流转,并在上海市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做好信息公开等工作

 

附件:普陀区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    

2020年4月2日       


附件:

普陀区2020年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序号

所在街镇

企业名称

1

长寿

上海印钞有限公司

 

普陀区2020年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序号

所在街镇

企业名称

1

桃浦

上海金叶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2

桃浦

上海塔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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