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金洲小学极地馆为普陀区“环境教育基地”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07202102833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09-01-09 09:26:32
发文字号:
普环保〔2009〕3号
发布日期:
2009年01月09日
公开主体:
各街道、镇、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做好“十一五”时期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环发[2006]203号)精神和完成《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1996--2010年)》提出的目标、任务,建设一批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环境教育基地,供公众参观、学习、体验,根据环境教育基地必须具备教育性、实效性、示范性等条件,经我局确认,命名金洲小学极地馆自2008年6月5日起为普陀区“环境教育基地”。
特此通知。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