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环保局创建上海市文明城区工作方案

  为科学有效地创建第二轮上海市文明城区,着力巩固和深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成果,根据《普陀区创建上海市文明城区实施规划》和《上海市文明城区测评体系(2013版)》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和“有利于城市布局优化、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有利于城市管理水平提高、有利于市民生活质量改善”要求,坚持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并更加突出主动保护环境。以创建第二轮上海市文明城区为契机,充分发挥和依靠全社会力量,以污染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持续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问题,积极推进生产、消费和生活方式转变,为提升城区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提供精神动力。

  二、总体目标

  经过扎实有效的创建,全面完成涉及区域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同创共建,促进区域生活环境、生态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社会环境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达到《上海市文明城区测评体系》指标要求,努力争创上海市文明城区。

  三、测评标准、工作措施及责任科室(部门)

  围绕《上海市文明城区测评体系(2013版)》指标要求,切实加强同创共建力度,根据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具体创建指标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全面提升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群众环保意识。

  (一)“公共场所道德”

  测评标准:

  1.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2.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3.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会场等场所安静、文明、秩序良好,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和嘻戏吵闹现象;

  4.居民小区无乱扔物、乱晾晒、乱悬挂、乱停车等“六乱”以及噪声扰民现象。

  工作举措:

  加大环境宣传和各类环保绿色创建工作力度。

  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为主要抓手,借助区报、区台、区新闻中心和普陀环保网站、《普陀环保信息》等平台,广泛开展各类环保宣传活动。开展绿色创建系列活动,年内新创1至2个绿色社区、1个安静居住小区、1至2所绿色学校。完成圣骊澳门苑、新家园等6个安静居住小区的复验。

  开展区环境监测站环境教育基地三期项目建设,开展软件深化及硬件添置工作。开展义务讲解员培训,年底前争取对外接待开放。

  依托环保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组织机关干部定期走访居委会活动,见缝插针地开展社区环保知识宣传和咨询,提高居民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意识和文明程度。

  责任科室(部门):办公室、监督科、污控科、监测站

“环境管理”

  测评标准:

  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环境保护投资指数≥2.0%。

  工作举措:

  每年的环境保护投资指数是由区环保局、区绿容局、区建交委、区卫计委、区商务委等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汇总计算所得。

  根据前两年的统计数据看,我区历来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的资金投入,每年的环境保护投资指数能达到≥2.0%的指标要求。为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区环保局将加强呼吁,做好与区相关领导、区人大、区财政局等的汇报、沟通工作,并及时做好相关的统计工作,确保每年的环境保护投资指数达标。

  责任科室(部门):计划科

  (三)“环境管理”

  测评标准:

  督促辖区内建设项目和有污染的项目按照规定办理环境审批手续,并加强监管。

  工作举措:

  按照《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提高审批效率,规范审批行为,避免发生因审批不当引起的诉讼。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政风行风建设,做好窗口服务工作,塑造环保新形象。

  加强建设项目中后期管理,加强规划科、监测站、监察支队的三方配合,抓好建设项目验收率,确保每年项目验收率大于90%。

  根据审改办的工作布置,积极做好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

  责任科室(部门):规划科、监察支队、监测站

“环境管理”

  测评标准:

  建立政府、居民、驻区单位环境协调机制,及时解决环境事务,无突出环境矛盾。

  工作举措:

  认真处理区“两会”意见提案、党代表意见,确保达到100%的满意率。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12345市民服务热线”、“夏令热线”等各类环境信访矛盾,建立和完善对区域环境信访热点问题、难点问题、类似问题的研究和商榷机制,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答复。针对集中、突出的涉及污染治理整改的环境信访开展信访后督查,确保各类信访问题不积累、不激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开展环境应急管理和能力建设,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普陀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普陀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普陀区处置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

  贯彻落实国家环保部、市环保局部署要求,今年4月1日起全面实施普陀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加透明度。

  责任科室(部门):监督科、监察支队、污控科、规划科、办公室

  (五)“环境管理”

  测评标准:

  无危险废物(包括工业、医疗、有毒有害物等废物)排放,无有毒有害气体排放企业;饮食业油烟气等污染得到有效整治。

  工作举措:

  加强危险废物处置与利用。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全区实施危险废物“五联单”制度。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内部的危废收集、贮存等相关制度和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委托运输及处置的合法化和规范化的监督管理,完善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系统。开展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备案工作。对环境统计年报单位开展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检查。分类开展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执法检查。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集中收集处置制度,对全区医疗机构(四大医院、社区医院和大型民营医院)开展医疗危险废物处置的专项检查,确保医疗废物收集和集中处置率达到100%。

  加强餐饮业油烟气管理。开展20套油烟气在线监控设备的安装工作。针对餐饮业油烟气污染排放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并督促整改。

  责任科室(部门):污控科、监察支队

  (六)“环境管理”

  测评标准:

  加强对文明施工管理和引导,有效处置各类建筑施工中噪声、扬尘等污染源,施工车、渣土车保洁及隔离防护措施到位,不在工地以外的区域道路随行散落垃圾及废弃物。

  工作举措: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有效开展区域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年-2017年)》,积极投身长三角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建设。以区扬尘污染防治办为有效平台,继续与各街镇、区建管办、区绿容局、区城管大队、区市政署等相关部门联手,开展各类日常检查和联合执法检查,全年区域降尘平均值控制在7.0吨/平方公里·月以内。

  年内新增2套扬尘污染在线监控设施。全面加强4套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行管理,做好总尘对PM2.5、PM10的影响分析。做好全年扬尘污染控制重点工作的部署和推进。开展街镇环保干部的业务培训。加大对扬尘污染的巡查监督力度,开展每月一次的日常监管检查和每季一次的联合执法检查。开展“树环保理念,创绿色工地”竞赛活动,重点加大对建筑工地的循环巡查,督促指导问题工地及时整改。做好针对建筑施工单位的排污申报工作。做好房屋类建筑工地的夜间施工作业行政许可,严格控制夜间施工的频率和时间。做好高考、中考等各类“绿色护考”工作。通过多种手段,有效控制堆场、建筑工地、道路、码头等重点区域的扬尘污染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责任科室(部门):污控科、监察支队

“工业企业污染防治”

  测评标准:

  加强环境监管,根据市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95%。

  工作举措:

  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和监管,严格执行国家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近两年未出现严重违法需追究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情况。

  加强对区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治理设施开展日常监管,对配备污水处理设施的工业企业开展废水突击采样抽查,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达到≥95%。

  责任科室(部门):污控科、监督科、监察支队

“工业企业污染防治”

  测评标准:

  国控重点工业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

  工作举措:

  2013年3月,市环保局网站已启动实施全市性的国控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施运行情况联网,我区普陀环保网站相应作了链接,对我区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桃浦污水处理厂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及时的发布。

  加强对区域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桃浦污水处理厂)污染源在线监测管理。对该企业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每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检查,对自动监控设施每季度开展比对监测审核。

  责任科室(部门):污控科、办公室、监测站

  (九)“工业企业污染防治”

  测评标准:

  “双超”、“双有”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市级环保部门组织的评估验收。

  工作举措:

  “双超”即: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污染物排放标准;“双有”即: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2014年,区环保局将继续开展朗盛上海颜料有限公司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新开展上海白象天鹅电池有限公司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争取通过市级环保部门组织的评估验收。

  责任科室(部门):污控科

  (十)“区域环境和交通噪声平均值”

  测评标准: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

  工作举措:

  我区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近几年的实际情况为:2011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6.8dB(A),2012年为55.9dB(A),2013年为56.1dB(A),均小于60dB(A)的标准。2011年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71dB(A),2012年为70.7dB(A),2013年为71.3dB(A)。与全市其他区县类似,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超过70dB(A)的标准。数据显示,区域环境噪声能达到相关要求,但交通干线噪声一直超标且达标有较大难度。区环保局将加强与区交警部门的协调沟通,在监测时段控制监测路段的车辆流量和车速,加强交通秩序的维护,严控随意鸣号等。

  责任科室(部门):计划科、监测站

“公众对城区环保的满意率”

  测评标准:

  >80%;>75%;<75%

  工作举措:

  加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加强区域环境污染治理,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积极开展各类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居民环保意识。

  积极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以金晶志愿者工作室为平台,继续开展环保项目组志愿服务活动,力争做出品牌,创出特色。一是以社区环保志愿宣传为抓手,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环保课堂进社区、环保达人秀等活动,提升公众环保意识,引导全社会关注和参与环境保护。二是做好重点环保节日的志愿宣传,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地球日等环保主题节日,举办大型的主题宣传活动,发动志愿者队伍做好相应的宣传配合工作。三是利用好区环境监测站教育基地这一平台,做好环保志愿讲解员队伍建设,优化基地运行管理,以面向中小幼学生为主,进而辐射全区,向社会推广绿色环保理念。

  责任科室(部门):全局系统

  (十二)创建文明单位

  测评标准:

  在机关、企事业、学校等基层单位普遍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投入保障、检查考核、激励约束等创建工作机制;通过群众评议、媒体舆论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对文明单位实行社会监督,加强动态管理;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作用,突出社会责任,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工作举措:

  积极开展区环境监测站第十七届上海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推进市级文明单位落实社会责任报告制度。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教育活动,强化职工群众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形成团结奋进、昂扬向上、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氛围和以人为本、勤政为民、廉洁高效、文明办事的形象,开创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环境优美、言行文明的崭新风貌。具体做到工作程序科学化、工作内容规范化、工作方式公开化和工作手段现代化。创建重点为创建学习型单位、创建创新型单位、创建规范型单位和创建服务型单位。以金晶为榜样,积极开展各类环保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区环境监测站教育基地作用,向社会推广绿色环保理念。

  责任科室(部门):监测站

  四、实施步骤

  (一)规划部署,全面启动(2014年1月—2014年3月)

  认真总结近年来的创建工作经验,深入调研区域环保工作现状,全面梳理创建薄弱环节。对接区委、区政府要求,结合环保系统实际,精心制定《普陀区环保局创建第二轮上海市文明城区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细化创建任务,落实创建措施,确保创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运作。

对照标准,查找差距(2014年4月—2014年5月)

  全局系统开展“找差距,促创建”活动,对照《上海市文明城区测评体系(2013年版)》涉及环保的5大类别,15项指标内容,依据其标准要求,查找现实差距,完善创建计划和工作举措。

  (三)攻坚克难,全面达标(2014年6月—2014年9月)

  全面动员、全员参与、全力以赴,严格按照《上海市文明城区测评体系(2013版)》的标准和局创建方案的要求,根据职责分工,落实创建指标,整改薄弱环节,确保各项创建任务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提高创建工作达标率和环保工作影响力。

  (四)巩固完善,全面迎检(2014年10月—2014年12月)

  对照测评体系和任务分工,各科室(部门)各司其责、固强补弱、查漏补缺,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创建资料的建档、考察点位的布局及重点指标的突破。高密度、多层面、全方位地开展市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创建文明城区主题宣传和实践活动,着力提高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建立周密的迎检工作机制,展示环保创建成果,确保夺标。

  五、保障机制

  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工作小组组织协调,科室部门各司其职,全局上下共同参与”的创建格局,实行有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文明城区创建的各项环保任务。

  (一)建立统筹有力的领导机制

  将创建工作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小组,完善创建工作小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督查考评等职责,有序组织实施局各项创建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创建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日常创建工作有序推进、落实到位。

落实职责明确的责任机制

  对照《上海市文明城区测评体系(2013版》要求,结合区域环保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局创建工作计划,并把创建主要指标纳入局年度计划和年度考核中。建立创建目标任务分工责任制,细化分解任务,各责任科室(部门)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明确各阶段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严肃督查考评的奖惩机制

  加大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将创建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局督查和行政效能监察内容,把创建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各责任科室(部门)每2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局领导小组报告一次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创建领导小组对各责任科室(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创建任务完成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确保创建任务件件落实、努力达标。

确保持续稳定的投入机制

  将创建文明城区工作经费列入各级经费预算。加强统筹协调、分布实施,合理利用好有限的资金,优先落实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急难愁项目、惠民项目和重点项目的资金投入,确保各项创建任务的顺利完成。

加大环境监察和监测的力度

  区环境监察支队要加大执法力度,特别是对区域空气环境质量和水环境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地块、企业要增加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区环境监测站要加大监测监控力度,及时掌握区域大气、废气、废水、噪声等的动态变化,为环境管理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提供科学有效的依据。加快在线监测设备建设,利用现代化的监控手段,远程、即时监控企业的排污行为,确保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完善全员参与的共创机制

  加大宣传动员力度,举全局之力,聚全局之心,做到人人参与,全力推进。充分利用区报、区台、区网站和普陀环保网站、《普陀环保信息》的作用,提高舆论引导,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保实践,弘扬绿色文明,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广泛参与、共同监督的创建局面。

  附件:普陀区环保局创建文明城区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上海市普陀区环境保护局

  2014年6月4日

  

附件:

普陀区环保局创建文明城区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根据《上海市文明城区测评体系(2013版)》指标要求和责任分解,区环保局直接涉及3项测评项目3项测评指标共12项测评内容,总分值22.27分。

  序号

测评

项目

指标

名称

测评

内容

测评标准

具体举措

测评

方法

权重

责任

部门

分管

领导

备注

1

I-4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Ⅱ-19

市民文明行为

Ⅲ-49

公共场所道德

4)居民小区无乱扔物、乱晾晒、乱悬挂、乱停车等“六乱”以及噪声扰民现象。

符合上述4项标准为A;符合3项标准为B;符合2项标准为C;其余情形为C#。

此部分内容共为4项,环保涉及其中1项。

开展《普陀环保信息》、《普陀环保网站》等各类环保宣传。 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等各类宣传活动。

3、开展绿色创建系列活动,新创1-2个绿色社区、1-2所绿色学校。

4、新创1个安静居住小区。完成6个安静居住小区复验。

5、开展政风行风建设走访居委会活动。

实地

考察

4.28

办公室

监督科

污控科

监测站

徐征

朱靖琼

绿容局

爱卫办

房管局

城管大队

各街镇

2

I-7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

Ⅱ-31

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

Ⅲ-84环境

管理

1)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环境保护投资指数≥2.0%。

此部分内容共5项。符合上述5项标准为A;符合4项标准为B;符合3项标准为C;其余情形为C#。

加强呼吁,做好与区分管领导、区人大、区财政局等的呼吁、沟通、汇报和相关统计工作,确保环保投资指数达标。

材料

审核

3.69

计划科

朱靖琼

绿容局

建交委

卫计委

商务委

3

I-7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

Ⅱ-31

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

Ⅲ-84环境

管理

2)督促辖区内建设项目和有污染项目按照规定办理环境审批手续,并加强监管。

此部分内容共5项。符合上述5项标准为A;符合4项标准为B;符合3项标准为C;其余情形为C#。

1、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做好窗口服务工作。

2、加强建设项目中后期管理,确保项目验收率大于90%。

3、做好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

材料

审核

规划科

监察支队

监测站

陈亮

 

4

I-7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

Ⅱ-31

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

Ⅲ-84环境

管理

3)建立政府、居民、驻区单位环境协调机制,及时解决环境事务,无突出环境矛盾。

此部分内容共5项。符合上述5项标准为A;符合4项标准为B;符合3项标准为C;其余情形为C#。

1、认真处理区“两会”意见提案、党代表意见、12345热线、“夏令热线”等各类环境信访矛盾。开展环境信访后督查。

2、开展环境应急管理和能力建设。

3、实施普陀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

材料

审核

监督科

监察支队

污控科

规划科

办公室

徐征

朱靖琼

陈亮

 

5

I-7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

Ⅱ-31

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

Ⅲ-84环境

管理

4)无危险废物(包括工业、医疗、有毒有害物等废物)排放,无有毒有害气体排放企业;饮食业油烟气等污染得到有效整治。

此部分内容共5项。符合上述5项标准为A;符合4项标准为B;符合3项标准为C;其余情形为C#。

1、加强危险废物处置与利用,全区实施危险废物“五联单”制度。完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内部的危废收集、贮存等制度,落实相应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加强餐饮业油烟气管理。开展20套油烟气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并督促整改。

材料

审核

实地考察

污控科

监察支队

朱靖琼

 

6

I-7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

Ⅱ-31

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

Ⅲ-84环境

管理

5)加强对文明施工管理和引导,各类建筑施工中噪声、扬尘等污染源得到有效处置,施工车、渣土车保洁及隔离防护措施到位,不在工地以外的区域道路随行散落垃圾及废弃物。

此部分内容共5项。符合上述5项标准为A;符合4项标准为B;符合3项标准为C;其余情形为C#。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有效开展区域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全年区域降尘平均值控制在7.0吨/平方公里·月以内。

2、年内新增2套扬尘污染在线监控设施。全面加强4套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行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材料审核

实地

考察

污控科

监察支队

朱靖琼

各街镇

建管办

绿容局

城管大队市政署

7

I-7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

Ⅱ-31

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

III-85工业企业污染防治

1)加强环境监管,根据市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95%。

此部分内容共4项。符合上述4项标准为A;符合3项标准为B;符合2项标准为C;其余情形为C#。

1、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和监管,严格执行国家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2、加强对区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治理设施开展日常监管,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达到≥95%。

材料

审核

3.45

污控科

监督科

监察支队

徐征

朱靖琼

 

8

I-7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

Ⅱ-31

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

III-85工业企业污染防治

2)国控重点工业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

此部分内容共4项。符合上述4项标准为A;符合3项标准为B;符合2项标准为C;其余情形为C#。

加强对区域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桃浦污水处理厂)的污染源在线监测管理,及时发布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施运行情况。

材料

审核

污控科

办公室

监测站

朱靖琼

徐征

 

9

I-7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

Ⅱ-31

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

III-85工业企业污染防治

3)“双超”、“双有”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市级环保部门组织的评估验收。

此部分内容共4项。符合上述4项标准为A;符合3项标准为B;符合2项标准为C;其余情形为C#。

1、开展朗盛上海颜料有限公司的清洁生产审核。

2、开展上海白象天鹅电池有限公司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争取通过市级环保部门组织的评估验收。

材料

审核

污控科

朱靖琼

 

10

I-7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

Ⅱ-31

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

III-86区域环境和交通噪声平均值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

符合上述2项标准为A;符合1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加强与区交警部门的协调沟通,在监测时段控制监测路段的车辆流量和车速,加强交通秩序的维护。

材料

审核

3.45

计划科

监测站

朱靖琼

徐征

交警支队

11

I-7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

Ⅱ-31

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

III-88公众对城区环保的满意率

>80%;

>75%;

<75%。

公众对城区环保的满意率<50%为C#。

1、加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2、加强区域环境污染治理,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3、加大区域环境宣传教育,提升居民环保意识。

4、积极开展各类环保志愿者活动。

问卷调查

4.28

全局系统

徐征

朱靖琼

 

12

I-8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

II-33城乡基层创建工作

III-92创建文明单位

1)在机关、企事业、学校等基层单位普遍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

2)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投入保障、检查考核、激励约束等创建工作机制;

3)通过群众评议、媒体舆论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对文明单位实行社会监督,加强动态管理;

4)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作用,突出社会责任,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符合上述4项标准为A;符合3项标准为B;其余情形为C。

1、积极开展第十七届市级文明单位创建,落实社会责任报告制度,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教育活动。

2、积极开展各类环保志愿服务活动。

  3、发挥区环境监测站教育基地作用,向社会推广绿色环保理念。

材料

  审核

3.12

监测站

徐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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