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上海市铜川学校为普陀区“环境教育基地”的通知

各委、办、局,各街道、镇,各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陀区2015年—2017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普府办〔2015〕33号)提出的目标、任务,建设一批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环境教育基地供公众参观、学习、体验,根据普陀区关于开展环境教育工作的部署,结合上海市铜川学校申报情况和环境教育基地必须具备的教育性、实效性、示范性等条件,经我局确认,命名上海市铜川学校为普陀区“环境教育基地”。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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