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8-2022年)区级任务调度表 2019-10-28    来源:生态环境

序号主要任务时间节点进展情况完成情况问题原因
1禁止新建燃煤设施。持续实施经自查,本区无新建燃煤项目。
2完成中小燃油、燃气锅炉提标改造,鼓励燃油锅炉实施“油改气”、“油改电”。2019年须完成152台中小燃油、燃气锅炉提标改造,现已完成143台。按计划开展中
3严格禁止煤炭、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的使用(除电站锅炉和钢铁冶炼窑炉以外)。持续实施经自查,本区无此类项目。
4持续推进104保留工业区块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能级提升,进一步淘汰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企业。有序推进园区外企业向园区集中,完善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监管。2020年桃浦专项一期区域内77家重点企业全部完成调整;桃浦专项二期专项资金审计报告完成。桃浦专项三期区域共66家重点企业,已全面完成。桃浦专项一、三期范围内44家企业开始申报市级专项资金;顺利完成桃浦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专项一期、三期的市级验收。按计划开展中
5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开展拉网式排查,实施清单制、台账式、网格化管理。结合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促进产业升级和合理布局,2018年底前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2018年
已完成
6深化垃圾焚烧企业尾气治理2020年本区无垃圾焚烧企业。
7实施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和行业控制,遵循“控制总量、削减存量、减量替代”的原则,涉挥发性有机物的建设项目,按新增排放量的2倍进行减量替代。2020年涉挥发性有机物的建设项目,按新增排放量的2倍进行减量替代执行。按计划开展中
82018年,禁止生产高VOCs含量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的新、改、扩建项目,现有生产项目鼓励优先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料。流通消费环节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料。到2022年,涂料和油墨生产行业全面推广低挥发性产品。2022年禁止生产高VOCs含量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的新、改、扩建项目,现有生产项目鼓励优先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料。按计划开展中
9家具制造和木制品加工行业全面推广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2018年经自查,本区不涉及此类行业。
10包装印刷行业推广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应用,倡导绿色包装,推广非溶剂型印刷、涂布和复合工艺。到2018年,低VOCs含量油墨的使用比例达70%以上,到2019年,全面完成。2019年28家印刷单位已完成24家。按计划开展中
11积极推进金属制品、交通设备、电子元件制造、家用电器制造等行业推广低VOCs含量涂料产品。2020年鼓励相关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推广低VOCs含量涂料产品。按计划开展中
12推进公交专用道建设,不断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重。持续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2020年配合市路政局、市交警总队开展辖区内相关工作。按计划开展中
13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新增、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车比例大于80%。2020年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18年到至今,共完成12辆新能车的更新,新增、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车比例大于80%。按计划开展中
14加大出租、物流、环卫、邮政等行业新能源车推广力度。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中新能源车或清洁能源汽车比例达到80%以上。2020年底前,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2020年环卫已更新34辆新能源车。配合市交通委开展其他行业新能源车的推广。按计划开展中
15加快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中心城区小于1公里,外环以外区域小于2公里。到2022年,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市内货运等行业新增车辆力争全面实现电动化。2020年加快充电桩建设,2018年指标300个,实际完成322个;2019年指标是150个,已完成  173个。按计划开展中
16加大高污染机动车淘汰力度。持续实施配合市交通委、市交警总队开展相关工作持续推进
17加强对本市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质量的监管,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的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严格查处油品质量超标现象。持续实施市局按计划对本区加油站在售的汽油、柴油开展监督抽检,2018年共抽检26批次检验结果均为合格。2019抽查结果尚未出具。持续推进
18加快国二及以下老旧机械淘汰,鼓励机械“油改电”。持续实施加快国二及以下老旧机械淘汰,鼓励机械“油改电”。持续实施
19组织开展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申报登记。持续实施组织开展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申报登记。86家企业申报登记,共计767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持续实施
20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外环线以内新建民用建筑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外环线以外在50%基础上逐年增加。采用混凝土结构体系建造的装配式住宅单体预制装配率和装配式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持续推进2018年,落实装配式建筑总面积65.23万平方米;2019年,已落实装配式建筑总面积14.23万平方米。采用混凝土结构体系建造的装配式住宅单体预制装配率和装配式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持续推进
21除特殊性能要求情况外,逐步淘汰溶剂型建筑涂料和胶黏剂使用。持续推进逐步淘汰溶剂型建筑涂料和胶黏剂使用持续推进
22除特殊性能要求外,建筑内外墙全部使用水性涂料。推进地坪涂料、防腐涂料、道路标志涂料、建筑胶黏剂等低VOCs含量产品的应用,2020年达80%以上。鼓励使用低VOCs含量铺装沥青稀释剂或乳化剂。2020年根据清洁空气行动工作要求,我区已要求各修缮工程相关施工单位逐步淘汰溶剂型建筑涂料和胶黏剂的使用,并全面使用水溶性内墙和外墙涂料,并应用低VOCs含量的产品。按计划开展中
23加强建筑、市政、拆房等工地的扬尘污染控制及文明施工管理。2020年普陀区继续深入细化落实《城市管理导则(建筑工地细则)》,在文明施工监管中对处于基础、土方开挖、露天作业、总体施工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阶段的工地,列入重点整治对象,对违反施工扬尘控制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除了责令整改、约谈外,还将作为不良记录,与文明工地评选、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考核进行挂钩。2019年,为了适应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建管中心在《导则》基础上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及扬尘控制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提高文明施工和扬尘管控标准,对绿植围墙、公益广告、围墙喷雾系统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召集全区在建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对该文件进行了深入解读和宣贯,努力提升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管控水平。按计划开展中
24规范渣土等散装物料运输。继续提高道路保洁率和保洁质量。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安装密闭装置并确保正常使用,未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一经查处依法从严取消其营运资质。到2020年,道路冲洗率达到82%以上。2020年2018年,组建扬尘联合执法队,全年共进行571次路检,对48个工地开展扬尘检查,查处渣土车、混凝土车身不洁201起,渣土车未密闭34起,道路撒落源头追查18起,共处罚款47万元。2019年1月至8月,共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355起,处罚金额353000元,涉及渣土车车容不洁、未密闭运输及跑冒滴漏等问题。在严管严惩下,2019年未发生一起偷乱倒事件,渣土运输规范得到进一步提升。
已完成道路冲洗率达到82%以上。
渣土运输管理按计划开展中。
道路冲洗率工作已达到要求。

25推行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和第三方治理,推广集中式餐饮企业集约化管理。持续推进今年计划安装30台油烟在线监控设备,实际已完成151台。持续推进
26汽油年销量在5000吨以上的加油站安装油气在线监测。建立收发油设施的视频监控。持续推进今年计划完成1家,实际已完成3家。持续推进
27推广低VOCs含量产品在汽修行业的应用,色漆使用水性涂料,中涂、底漆使用高固含涂料,到2020年,力争全面完成。2020年召集全区110家汽修单位、印刷单位召开了VOCs管理专项会议,宣传低VOCs含量产品在汽修行业的应用;按计划开展中
28探索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制度。各级地方政府实施网格化管理,建立由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网格长”的监管制度,明确网格督查员,对网格内违法建设项目、小茶炉小炉灶、扬尘污染、餐饮油烟、露天烧烤、垃圾焚烧等违法排放落实排查和取缔责任。2022年小茶炉、小炉灶、扬尘污染、餐饮油烟、露天烧烤、垃圾焚烧等因违法排放而引起大气污染的非法建设项目已纳入网格化管理。按计划开展中
29制定重点企业秋冬季(10月~3月)错峰生产和错峰运输方案,并组织实施。持续实施已完成2018年和2019年相关工作按计划开展中
30修订并完善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和实施细则,确保黄、橙、红三级空气重污染预警对应的主要大气污染物的减排量分别达到全社会总量的10%、20%和30%。持续实施已完成2018年和2019年相关工作按计划开展中
31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违法建设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专项取缔行动,确保整改到位。2018年未发现有手续不全的违法建设企业。已完成
32强化高污染机动车的执法监管。持续实施每月对柴油车尾气排放进行检查,目前共对11475辆柴油车进行尾气排放监测。持续开展
33加强非法经营加油点排摸,严厉打击非法加油行为。持续实施由区市场监管局局牵头,组织公安分局、商务委、生态环境局开展了非法销售柴油加油站点的专项整治,开展排摸调查,对移送的3件违法线索组织排摸调查,已将掌握的涉嫌行为依据法定职能,通报给了区商务委、区生态环境局。持续开展
34加强在用非道路机械执法检查。持续推进按市局要求开展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测工作,探索性实施执法监督监测,掌握本辖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状况。按计划开展中
35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执法监管。持续推进成立了专门执法队伍,自2018年截至目前,对涉及道路扬尘类案件立案处罚84起,罚款207200元。按计划开展中
36加强餐饮业执法检查。持续推进2018年至今,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0986户次,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要求,督促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确保食品安全。加强执法,自2018年截至目前,查处涉及违规处置餐厨垃圾、餐厨废弃油脂相关案件立案处罚122起,罚款70600元。持续推进
37开展年度工业、交通、扬尘和生活源等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持续推进2018年截至目前,查处裸土未铺装、擅自倾倒、堆放建筑垃圾等案件立案处罚50起,共罚款14.96万元。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