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通知书(上海驰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19日 来源: 生态环境上海驰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应你要求,决定于2020年4月1日14:00分在梅岭支路67
号1楼103室就你单位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建设项目投入生产一案举行听证。由徐凌担任听证主持人。
请你单位届时凭本通知准时参加听证,若无故缺席,视为放弃听证。
在前来参加听证前,请你单位作好以下准备:
1、 携带有关证据材料;
2、通知有关证人出席作证;
3、如申请主持人回避,请及时告知本行政机关;
4、法人代表如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听证,可以委托代理人,并出具委托书。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