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暂停新槎浦水质监测的请示

市环保局:

根据苏州河环境综合治理四期工程的计划安排,我区已对新槎浦开展河道综合整治,并于今年1月份向贵局提出今年2-9月期间暂停新槎浦水质监测的申请。

现因我区新槎浦施工中,遇到7、8月份台风天气和高温影响,导致河道的疏浚及其他的整治工程进度有所延误,造成施工结束延后。故提出延长暂停新槎浦水质监测至10月,11月份恢复监测。

妥否,请批示。  

                       上海市普陀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9月13日       

上海市普陀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9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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