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暂停新槎浦水质监测的请示
索引号:
SY002442435020180003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8-09-13
发文字号:
普环保〔2018〕28号
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31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环境保护局
市环保局:
根据苏州河环境综合治理四期工程的计划安排,我区已对新槎浦开展河道综合整治,并于今年1月份向贵局提出今年2-9月期间暂停新槎浦水质监测的申请。
现因我区新槎浦施工中,遇到7、8月份台风天气和高温影响,导致河道的疏浚及其他的整治工程进度有所延误,造成施工结束延后。故提出延长暂停新槎浦水质监测至10月,11月份恢复监测。
妥否,请批示。
上海市普陀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9月13日
上海市普陀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9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