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普陀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环境保护部等八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2014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发〔2014〕71号文)以及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等十一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2014年上海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环保法〔2014〕279号文)的要求,结合本区区域环境整体规划及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区环保局与区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系列环保专项行动,着力打击非法排污行为,促进区域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本年度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汇总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环保部和市环保局的本年度环保专项行动方案,切实加强对本辖区环保专项行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合力治理环境污染问题,区环保局制定《2014年普陀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方案》,区成立了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黄海平副区长任组长,区环保局陈亮局长担任副组长,区环保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建交委、区工商局、区安监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大队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

  在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2014年,区环保局与区相关职能部门一起,开展了系列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3128人次,检查单位1676户(次),完成扬尘污染防治、涉重金属污染治理、环境安全、工业废气无组织排放及超标排放整治、洗染业整治、医药制造企业整治等19项专项执法检查,其中与区城管大队、区建交委、区绿容局、区工商局、区食品药品卫生监督所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26批次;对上海市工业开发总公司桃浦热力公司等21家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共处罚金额人民币41.2万;对上海境亿贸易有限公司等96家单位开具《责令整改意见单》,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和环保法规的宣传,增强了企业的环保守法和责任意识,推进了区域环境治理,促进了企业的转型升级,系列环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主要工作及做法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加强对防扬尘污染的综合执法检查

  为确保扬尘污染防治取得实效,区环保局继续贯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条线到位,属地管理”的指导思想,联手街道(镇)、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和网格化管理监督平台,坚持“防治兼顾、以防为主”的方针,突出源头预防,按照“抓长效、重实绩、显成果”的工作要求,形成“责任明确、互相协调、有序高效、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有力推进了我区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1至9月份我区区域降尘量为5.75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12.6个百分点。

  (1)加强横向交流,完善工作机制。2月19日,区环保局召集扬尘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召开了区扬尘污染控制2013年度总结和2014年度工作计划的意见征询会。4月,分别会同区绿化市容局、区建管办、区市政署、区网格综合管理中心、区交巡警支队商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扬尘网格化管理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扬尘控制成效。

  (2)加强现场监管,抓好突出问题的整改。通过整合监管力量、增强巡查力度等手段强化扬尘防治工作的落实。1-10月,区环保局共组织实施检查各类工地181户次,堆场巡查12批次。针对在道路保洁、裸土覆盖、木材和墙地砖切割、密目网清洗等扬尘污染控制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的建筑工地,区环保局共开具《整改意见书》46份,对建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通过区扬尘办将发现的情况转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责开展执法检查并督促整改。区环保局对工地的整改落实情况按期开展后督察,曹杨二中附属学校改建项目等工地均按时落实了整改措施。从整体情况看,本区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较往年有明显的进步。

  (3)开展联合检查,多渠道促进工作,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1-10月,区环保局联合区建交委、区绿容局、区房管局、区城管大队等五部门开展了3次联合执法检查。针对裸土覆盖不完全、建筑垃圾清运不及时、场地保洁有待加强等问题,检查组向施工单位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督促施工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切实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4)加快推进在线监控建设,提升监测能力

  根据《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建设现状和工地分布实情,区环保局加速推进在线监控建设,并于5月完成了公交真南路停车场改建工程和上海安国酒店办公商业中心综合体2套在线监控设备的建设工作。新的在线监控点的建设贯彻了向重点发展区域倾斜的要求,把重点区域、重点工地纳入监控范围,为2017年全面完成所有工地安装在线监控系统探索建设和使用经验。并与现有的扬尘监测点形成合理的布局,为区域扬尘防治提供信息支撑。

  2.开展“工业废气无组织排放、超标排放”紧急专项检查

  根据市环境监察总队的统一工作部署,为落实2014年本市环境监察工作“强化执法监察、曝光违法典型”和《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的工作要求,围绕本市近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结合区2014年环境监察工作计划,区环保局对本区16家工业废气产生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主要内容:

  一是对照环评审批、环保验收材料,了解企业废气主要产生环节,检查企业对各环节产生废气的收集、处理情况,是否按照审批要求执行,是否对特殊工艺、特定车间采取密闭措施;二是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废气治理设施缺失、停运、不按规程使用的情况;三是检查废气处理药剂采购、使用记录,处理后副产物处置、更换记录;四是检查是否存在烟粉尘及生产性废气无组织排放、炉窑冒黑烟等明显可见的违法排污情形;五是对现场生产性异味重、但没有明显可见废气排放的,重点从生产环节确定异味来源、属性、排放时段,检查企业采取的防控措施,通过收集证据确定无组织排放工业废气的行为。

  这次专项行动采取日常工作时间检查和错时监察相结合,共对上海振华造漆厂等16家企业的工艺废气和工业粉尘排放情况进行检查,其中15家单位情况正常,均有环评、有废气处理设施且正常运转、有运行记录、无超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现象。1家企业的废气治理设施发生故障,经发现后立即予以了修复。

  3.开展环境信访后督察专项行动

  为切实解决餐饮业油烟扰民问题,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区环保局对2013年度内的信访投诉进行整理,梳理出24家油烟扰民信访投诉案件,并于2月开展了餐饮单位信访后督察。

  检查的内容:一是按照餐饮业规范管理的要求,对油烟净化设施、三级隔油池、废油脂处置、噪声治理设施、环保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记录进行检查;二是进一步倾听原被投诉餐饮周边的居民及居委会意见建议,回馈信息,及时改进信访工作。

  本次检查共24家餐饮单位,除江西饭店不符合环保审批要求已关闭外,共回访投诉人23人次,其中19家原被投诉餐饮无回潮问题,群众反映比较满意,5家无证照餐饮存在油烟扰民问题已通过“12345”信访平台建议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4、开展餐饮业专项执法检查

  根据新颁布实施的《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为防止餐饮业因日常环保管理不到位而引起的大气环境污染,区环保局于10月底至11月初对20家大中型餐饮单位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此项检查选择的20家餐饮单位均位于居民集中居住区。从检查情况来看,上海丰收日餐饮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存在一定的油烟或噪声扰民等问题。其中对上海丰收日餐饮有限公司已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其它存在问题的餐饮单位均按要求在期限内完成了整改。

  5.开展加油站专项执法检查

  为防止油气无组织排放造成区域大气环境污染,区环保局于8月,对辖区内10家加油站的内部管理制度及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大部分企业情况良好,主要表现在:一是建立了油气回收系统使用维护制度,并将制度条款在明显位置张贴;二是一次和二次油气回收系统操作运行正常;三是安装了在线检测系统,能够做到定期自检,记录和存储的各项指标正常,使用维护记录齐全;四是加油区域现场未发现汽油、油气跑冒滴漏现象;五是人井内的油气浓度比较正常,无异常汽油味。上海石油集团加油站祁连山路加油站等2家单位存在管理制度未上墙等问题,通过后督察发现问题均已按期完成整改。

  6.开展洗染业专项整治

  根据《上海市第五轮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本市干洗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沪环保防〔2013〕408号)的要求,区环保局于1月至10月对全区104家干洗店进行了系列专项整治工作。

  通过前期调查排摸,掌握本区目前干洗行业现状;通过培训动员,宣传环保政策法规;通过企业自查自纠,鼓励干洗行业单位自觉依法经营;通过现场核查,梳理出使用开启式干洗机的单位54家,并开展集中整治;通过执法后督察,确保存在问题的干洗店整改到位。在本次专项整治中,环保执法人员共开具约见通知书65张、整改意见单38张,促使72家干洗店完成整改,16家无证无照干洗店关闭,规范了洗染业管理,有效控制了区域VOCs的面源污染,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7.开展燃煤、重油、木柴冒黑烟专项执法检查

  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燃煤锅炉“百日环保执法大检查”的通知》(沪环保防〔2014〕416号)要求,区环保局于9月底抓紧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区域内尚存的2家燃煤锅炉使用单位以及各街道、镇上报的可能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单位和个人开展专项整治。

  区环保局对桃浦污水厂和桃浦热力公司的燃煤锅炉按照每周一次的频率加强检查巡查;会同相关镇环保所对涉嫌使用小锅炉、茶水炉的单位和个人共同开展核查和检查。对8家存在问题的单位要求一个月内完成整改,使用清洁能源,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将立案查处。此外,确保每天安排一组2名执法人员对冒黑烟情况开展巡查工作,一旦发现冒黑烟现象将依据《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予以立案查处。

  (二)重金属排放企业的整治

  为切实加强涉重金属企业的监督管理,落实环境应急管理制度,预防环境风险,杜绝隐患,维护辖区内社会和谐稳定,区环保局于9月对本区尚存的4家涉重金属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上海印钞有限公司主要排放的重金属污染物为:含铬、镍的电镀污泥及含有铬酸雾的废气。其含铬、镍电镀污泥贮存堆放点及规范化标志牌设置规范,并由资质单位定期回收处置,含有铬酸雾废气的处理设施运转正常,记录齐全。其他生产工艺中产生的污染物,例如油墨渣、水洗尼龙版废液等均由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回收处理。

  上海造币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含镍、铜、铅废弃物、含铅酸废旧蓄电池,均分别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回收处理。排放含铬及氮氧化物的废气经由铬酸雾回收器和碱喷淋处理设施运行正常,记录规范。

  上海白象天鹅电池有限公司其生产工艺需对电池负极材料进行冲洗,冲洗后产生含锌离子的废水,废水经污水治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污水管道。单位内部有固定危废存储点符合规范要求,均由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回收处置。

  上海荷贝克电源系统有限公司钻孔和冲压产生的少量含镍、铬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含氢氧化钾废液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通过本次涉重金属专项检查进一步提升了相关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建立健全辖区内涉重金属企业的日常管理制度,完善了企业内部的环境应急预案,加强了对重金属污染物贮存、收集、运输、委托处置各环节的管理力度,杜绝重金属污染物所可能造成的对周边群众身体健康的影响。

  (三)医药制造行业环境污染整治

  根据《2014上海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本区医药制造企业管理,防止违法排污,区环保局于7月-8月对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等6家医药制造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上海中西三维制药有限公司处于停产待搬迁状态,目前厂内所有生产设备已经停止,废水处理设备仍在运转中,废水来源为生活废水和剩余污泥处置废水。厂区内搬迁遗留的废气化学品、药品等危险废物均委托资质单位依法处置,合同齐全,备案及时。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暂时处于停产状态,于9月份恢复生产,区环保局已按监察计划加强日常监察。上海蔡同德堂中药制药厂等4家企业均无发酵类和化学合成类生产工艺。总体来看:本区的医药制造企业各单位均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三同时”制度,废水和废气做到达标排放,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规范。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上海蔡同德堂中药制药厂污水生化处理运行记录内容不全的问题,经后督察已及时完成整改。

  针对医药企业管理现状和可能出现的问题,为了保证环境安全,区环保局在下一步监管执法中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力度:一是加强对医药制造企业环保负责人的培训,强化其环保及法律责任意识,提高自主管理的能力,促进规范管理;二是加强对医药制造企业环保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护保养,保持正常使用和良好的工作状态,督促企业做好运行记录台帐;三是加强对医药企业应急方案的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有效应对污染事件的突然发生;四是加强对医药企业的危废管理,尤其是针对污泥和报废药品的贮存、收集和委托处置等方面加强监管,严防擅自违法违规处置和造成环境污染,保证环境安全和群众健康生活。

  (四)加强综合监管,保障环境安全

  1.开展节假日环境安全检查

  为保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确保春节期间区域环境安全,区环保局对本区25家风险源单位进行环境安全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环保设施的运行状况是否正常;二是风险源单位的固废管理是否规范;三是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是否准备到位;四是节日应急值班制度是否落实。

  检查发现大部分的单位对环境安全工作比较重视,都能指定人员专职负责环保工作,对本单位的安全形势和防范重点也能做到心中有数,环境管理制度齐全,各项环境安全措施基本落实到位,对可能发生的环境问题都有应急处置的方法措施。上海印钞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区中心医院、上海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等19家单位在制度管理、预案修订,措施落实等方面做得比较好。上海化工研究院等6家单位存在环境管理问题,通过检查后均及时得到了纠正。

  2.开展对核技术利用单位专项检查

  2014年区环保局定期开展针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日常监察和专项执法检查,共90户次。会同市辐射环境监督站开展联合检查7次,检查单位14户次;配合环保部上海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及上海市辐射环境监督站对上海原子核研究所辐射技术中试研究基地联合检查1次;与区卫计委开展联合检查1次,检查重点医疗单位4户次。截止9月底,本区已有5家单位新办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3家单位重新申请了《辐射安全许可证》,3家单位办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变更手续,督促相关企业的核与辐射管理工作做到合法,规范。

  亚信峰会期间,区环保局及时向各相关单位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前工作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安排应急值班,抓好工作落实。峰会期间,区环保局向4家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医院转发了《上海市环保局、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本市医疗卫生单位报废或闲置放射源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按照要求进行自查并开展检查。对区内3家Ⅴ类源销售使用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督促根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及时完成1000余枚报废“镅—241”放射源的规范收储,保障亚信会议期间本区的辐射安全。

  3.开展汽修行业专项执法检查

  根据年度专项检查工作计划,为加强汽修行业危险废物的规范处置工作,防止环境污染,区环保局于5月对汽修单位及4S店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内容:一是检查企业环评手续的办理情况;二是检查企业危险废物的规范处置情况;三是加强对喷漆废气和打磨作业粉尘的污染防治监管。

  本次共检查单位38家,其中1家单位未完成环评审批手续,6家单位由于危废产生量较小,尚未找到有资质的处置单位签订合同,9家单位已搬迁或关闭,其余22家单位环保审批手续齐全,环保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场地符合要求,危废处置规范。

  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区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汽修单位及4S店的管理。一是加强培训,强化企业的环保意识,规范环境管理制度,提高企业自主管理能力;二是加强服务指导,帮助企业规范废气治理、危废贮存处置、沉淀池清理等日常环境保护工作;三是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严防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4.开展南京青奥会期间环境安全保障专项工作

  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本市协作保障南京青奥会环境质量工作的通知》(沪环保防〔2014〕296号)、《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南京青奥会环境质量保障专项检查的通知》(沪环保防〔2014〕302号)的要求,为保障南京青奥会举行期间本区的环境质量,区环保局开展了系列环保专项行动,加大执法管理力度,有力保障了南京青奥会期间的环境安全。

  本次环保专项行动共出动116人次,共检查工业企业57户次,机动车(黄标车)112辆。其中检查燃煤锅炉使用单位2家,工业粉尘、工艺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6家,建筑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等扬尘排放单位23家,油品储存及销售单位10家,化工、医药类企业4家,放射源使用和销售单位2家,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10家,并会同公安、路政部门,每周安排1天对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辆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对存在问题相对比较突出的3单位进行了后督察以保证问题整改到位。

  5.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工作

  区环保局于1-10月份共出动234批次、468人次,对259个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开展中后期监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检查现场建设项目是否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意见;二是督促试生产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环保验收手续;三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截止10月份,区环保局共对上海圣诺亚酒店有限公司圣诺亚皇冠假日酒店等38家不符合环保审批意见的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其中10家单位因达不到整改要求而被环保部门暂停竣工验收和试生产。

  三、主要做法

  (一)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以三年行动计划为导向,综合征求相关职能部门及街道、镇的环境管理意见和建议,科学合理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扎实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任务。根据本区环境特点和产业结构性质,确定年度环境监察、监测的重点工作目标,落实监察、监测频次要求,保证环境监管工作的全覆盖。开展系列环保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把日常监察、监督监测、专项整治、错时监察、后督察相结合,工作时段检查与错时监察相结合,积极开展经常化、规范化、精细化的污染源管理,提高执法效能。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责任,统一部署实施。环境保护工作涉及的工作内容多,范围广,涵盖面大,需要多部门和多领域的密切合作,鼎力支持,才能把工作贯彻落实到位。为此,根据上海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计划部署,本区成立了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区环保局和相关职能部门严格履行环境保护工作的法定职能,全面抓好本区环保各方面工作的规划部署,积极相互协调工作关系,密切沟通,通力合作,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完善工作制度,督促指导工作,有力地保证了本区环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和圆满完成。

  (三)加强部门联动,实施全面整治,提高执法成效。为了充分发挥环境管理和执法过程中部门联动的合力作用及整体效能,区环保局、区建交委、区发改委、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绿容局、区商务委、区城管大队、区司法局、区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各自的工作优势,加强工作协调,建立定期协商、联合办案、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等制度,强化联合执法整治,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合力治理环境污染问题。本年度,由区环保局牵头,与相关部门一起,分别进行了扬尘防治联合检查、黄标车联合整治、环境安全排查与整治等环保专项行动35次。对23家环境违法情形较重单位作出了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行政处罚,积极整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管理服务,促进了区域环境的不断改善。

  (四)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工作落实。为了治理大气环境污染,落实《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要求,在区环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普遍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有计划、有重点的采取系列环保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抓好洗染业、黄标车、冒黑烟等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五)转变执法理念,加强服务型政府职能建设。为了优化执法环境,提高执法成效,便于企业理解支持和配合行政执法,在今年的洗染业整治、扬尘污染控制等环保专项行动中凸显服务,加强宣传,规范执法,分阶段逐步有效推进相关专项整治工作:第一阶段为集中学习培训,宣传有关环保知识和法律法规,告知经营业主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义务,强化企业的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意识。第二阶段为自查自纠,要求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对照检查,按时间节点自行纠正解决存在的环保问题。第三阶段是联合执法检查验收,由环保部门牵头,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联合进行检查验收。对于在规定的时限内不能按时完成自查自纠任务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通过服务型政府职能的贯彻,宣传了环保理念,强化了法律责任意识,帮助企业提高了自主管理的能力。

  (六)注重传媒宣传效应,曝光典型案例,树立全民环保意识。为了扩大环保影响,动员群众积极关心和参与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区环保专项行动各职能部门根据专项行动任务的性质、特点制订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境保护和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区有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违法夜间施工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形成声势,营造社会、群众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存在的环境问题及原因

  (一)河道方面:临近老居民区和集贸市场的河道水质较差,受河道水质调节能力较差以及泵站放江等因素影响,因河道黑臭现象引起周边市民的投诉仍时有发生。

  (二)危险废物处置方面:少数单位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危险废物贮存超过规定时限。主要原因是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因危废量较小找不到危废处置签约单位,导致企业无法按规定定期处置危废。

  (三)扬尘方面:施工单位的土方车运载量超载,厢盖未密封,导致沿路扬尘飘撒现象较严重;部分工地、堆场未及时覆盖、保洁,进出工地车辆冲洗不到位,管线、绿化、室外总体等阶段裸土扬尘污染未得到统一有效控制,影响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四)环境安全方面:部分行业及区域无证无照经营单位等不可控对象比例较高,造成一定的潜在环境安全风险,主要原因是少数单位和个人注重经济利益,漠视公众利益和社会法律责任,而职能部门监管手段、力量有限,管理和执法存在局限性。

  五、对策措施和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和河道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及时了解掌握河道污染现状;强化排水管网建设,逐步消除混接现象,做到雨污分流;加强河道泵站建设,增强河道水体调节;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企业废水直排河道等环境违法行为。

  (二)加强与上级环保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反映和反馈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危险废物处置和监管难等问题,建议市环保局有关部门整合危废处置能力、规范危废处置单位的收集和处置行为,加紧制定科学有效的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切实解决中小企业的危废处置困境。

  (三)健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协调、移交移送和长效监管机制。发挥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环境保护分工合作和协调机制,健全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完善环境违法案件通报、协同查处和案件移送机制,发挥相关部门的合力作用,以多种手段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依法强化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司法追究范围与力度。

  (四)以实施本区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创建文明城区工作”、《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为抓手,以整治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生活的环境违法热点和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加强环境联合整治,加大环境执法和后督察力度,提高执法管理成效;充分利用媒体的宣传效应,宣传环保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营造有利的环境保护社会舆论氛围,加大力度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活和健康的环境问题,探索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逐步形成与当前环境污染形势相匹配的环境监管能力和体系。

普陀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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