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陀区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监察支队、监测站:

为进一步推进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我区环境执法水平,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19 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的通知》的要求,决定在我区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并进行案卷自评和会审。为做好本区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现将《普陀区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普陀区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方案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2019年7月31日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19年7月31日印发


附件

普陀区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方案

 

为推进本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的通知》和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的通知》要求,本区将继续全面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打造执法铁军,改善环境质量

按照生态环境部连续三年开展“全员、全年、全过程”执法大练兵活动的工作部署,结合综合执法改革新形势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新要求,坚持“立足岗位、贴合实际、全员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系统营造“学业务技能、当岗位标兵、打好攻坚战”的浓厚氛围,加快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本领高、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环境质量提供坚强的执法保障。

(二)结合区情实际,坚持“三个导向”

坚持问题导向、绩效导向、目标导向,高标准,严要求,自我加压,补齐短板,持续加大执法力度;更新理念,注重实效,结合新法新标、日常执法和创优创新,做到有的放矢;结合区情,突出重点,推进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的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和绩效化建设。

(三)注重规范高效,提高执法水平

聚焦执法重心,重现场、重执法,在练兵中提升能力,在协同中提高水平。规范行政处罚全过程,通过全过程练兵,全面提升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和认定、听证和告知、处罚决定制作和下达、信息公开和报送等各环节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夯实执法基础。更新执法理念,推进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一证式”监管模式;依托新技术、新装备,创新执法方式。加强培训指导,强化自我监督,提高理论素养和执法技能。

二、组织保障

为有效组织、协调区环境执法部门开展大练兵工作,区生态环境局成立环境执法大练兵专项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朱靖琼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成员:

   区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赵亚斌  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

   区生态环境局生态建设科科长

秦家骏  区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科(辐射安全管理科)科长

王为群  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科长

   区环境监测站站长

区环境监察支队内设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组,组织实施环境监察人员大练兵具体工作。区生态环境局各相关部门,结合日常工作和组织开展的专项环境执法行动,认真落实大练兵活动的各项具体要求,确保大练兵活动顺利开展。成员如有职务变动,自然更替。

三、工作内容

在大练兵期间,结合日常执法工作以及专项执法工作,规范开展排污单位现场监督检查、环境违法案件处理处罚、案件移交移送等各项执法工作。一是练发现问题和取证能力。通过开展实地培训、实战练兵,对现场执法要点、调查取证的标准和具体要求等进行全面解读和操练,提升现场检查和调查取证能力。二是练适用法律能力。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区法制办案卷评审工作,对照《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和《上海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等法律文件,及时发现行政处罚文书基本格式、内容和送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标准,提升文书制作和下达工作水平,有效减少直至避免诸如符合适用条件该用不用、该罚不罚、该移送不移送、处罚畸轻、处罚不合法或明显不合理等现象的发生。三是练处罚程序遵守能力。开展建章立制、培训学习、业务研讨、案例评析等,执法人员应当依照环境行政处罚立案、审查、听证、决定等程序和具体要求,提升案件办理程序的规范性。四是练处罚信息运用能力。严格按照要求的时间、格式、内容公开和上报处罚案件信息,提升案件信息公开和报送工作水平。

(一)开展各类现场执法活动

1.信访处置和环境应急工作

1)强化环境信访、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事项的调处,着重对信访和12345事项被投诉单位整改内容的闭环监督,提高信访事项的实际解决率和群众满意率。

2)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流程,开展环境应急调查工作。组织开展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相关工作的日常检查;做好区生态环境应急和举报热线电话的值守;确保应急处置装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参与组织应急演练和应急培训。

2.环境监管“双随机”执法检查

提高环境执法绩效、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行为,对通过随机摇号方式产生的重点污染源单位、特殊污染源单位、一般排污单位的污染源监管对象开展“双随机”检查,及时、规范主动公示,并定期做好动态更新。

3.建设项目备案制执法检查和中后期监管

1)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项目的现场抽选核查工作,抽查比例不低于30%。

2)根据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和区生态环境局新建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机制,对局建管科做出相关行政许可决定的新建建设项目,在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和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等方面依法开展现场检查,检查比例为100%。

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严格依法查处。

4.辐射检查

1)按照区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计划要求,开展“辐射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名单通过上海市辐射管理信息系统随机生成后下发)。

2)根据市生态环境局的统一安排,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现场检查内容》要求开展针对涉源单位和涉嫌无证单位的专项执法检查。

5.对风险源单位、关停搬迁企业的监管

1)加强对环境风险源的日常检查力度,督促相关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2)以桃浦智创城区域为重点,对涉及化学品生产、使用并存在环境风险的关停、搬迁企业加强现场执法检查,严防在关停、搬迁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安全隐患。

6.专项执法工作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区政府和市环境监察总队的工作要求,结合“三大攻坚战”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的实施,对涉重金属单位、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重点产生单位以及印刷企业、汽修厂和4S店、餐饮业等VOCs排放企业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执法检查。

(二)推进执法实务培训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贯为重点,结合环境执法案例查评分析、环境执法专题交流研讨、廉洁执法警示教育等培训内容,就环保职责分工、加大执法力度和典型案例应用等方面,结合我区实际进行针对性学习辅导,提高培训成效,做到练中有学、以学促练,力争做到环境执法系统的全覆盖培训。

(三)深入开展处罚案件评比竞赛

为进一步规范环保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效能评估及环境执法后督查的相关要求,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比竞赛。11月15日前,区环境监察支队、局污防科将现场执法检查、违法行为查处和应急演练工作总结报局法制科,1120日前局法制科形成区生态环境局大练兵活动总结报告,对照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评,召开案件评审会,收集、整理优秀案例,并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局法制科负责,区环境监察支队、局污防科配合)

(四)强化媒体宣传,鼓励公众参与

多渠道组织做好大练兵的宣传报道;对执法力度大、工作成效突出、公众满意度高的案件,要组织专项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进行深度报道,形成声势。同时,应鼓励公众和媒体参与到大练兵活动中来,积极举报或反映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违法案件。大练兵期间,《中国环境报》、中国环境APP、“上海环境”微信公众号将设置“环境执法大练兵”专栏,应积极投稿,实时宣传大练兵活动进展和动态。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

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全面完成动员部署工作。

各部门联络员名单如下:

区生态环境局法制科,徐凌,52564588*7608

区环境监察支队,卢沐萱,62168363

(二)活动实施阶段(截至11月中旬)

组织开展大练兵活动,将大练兵与日常执法监管相结合,与正在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法制科对行政处罚案卷严格把关,监察支队联系人每月25日前向总队报送1期大练兵活动简报和3件典型案例(总队联系人,李宽,电话:24011676,传 真:34920715,电子邮箱:199251056@qq.com),集中反映大练兵活动成效、好的做法和存在问题。简报和典型案例同时抄送局法制科。

(三)自评推选阶段(11月中下旬)

区环境监察支队对大练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评,推选出先进个人候选名单。11月15日前将活动自评报告、优秀案例、先进个人候选名单及其廉洁执法的相关证明及上报的信息报送局法制科。相关评比标准及所需材料参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的通知》和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的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动员

开展大练兵,是磨练执法队伍、提高依法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振奋队伍精神、提高队伍凝聚力的重要举措。区生态环境局各部门和区环境监察支队要把大练兵作为2019年全年环境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信息调度、等工作机制,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要深入开展动员部署,全区所有在岗环境执法人员要全员参与,要充分调动全体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学习理论知识、创新执法手段、参与执法实践、提高个人素质和执法能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科学练兵,提高执法能力

区生态环境局各部门和区环境监察支队要将大练兵充分融合到污染源日常监管、专项执法检查、群众举报或媒体反映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中,通过依法、严格、规范的执法,实现练兵目标。做到在日常执法中练兵,依据练兵实效进行评比,在总结评比中提高执法能力。不得将大练兵活动办成“运动式”执法、突击执法,严禁以大练兵为由,违法对企业实施处罚。

(三)正面激励,严肃各项纪律

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增强责任意识,激发干事创业的主观能动性。将大练兵考核成绩与评先、奖惩、晋升、任用挂钩。同时,要加强工作纪律、廉政纪律教育,对选派参加本市和全国各项督查、专项检查中违反廉洁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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