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环境监测站公正性声明及质量承诺 2023-11-30    来源:生态环境

本站对检测活动的公正性负责,本站保证在所有监测/检测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实施严谨的全程序质量保证,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并确保其得到持续改进。

本站保证在所有监测/检测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3号,2021年修订)、《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的全部要求,满足客户、法定管理机构的需求,并切实履行相关职责。

本站凡从事与监测/检测工作相关的所有人员必须熟悉与之相关的管理体系文件和技术文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既定的政策和程序,本站及其负责人对其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

本站对所有委托方都一视同仁,并保证提供同样的工作和服务质量。除法律要求外,本站及所有人员(包括合同方、外部机构人员或代表本站的个人)对在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保护。

本站具有独立开展各项监测业务的权力,其监测结果不受行政干预,不受任何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的影响,保证工作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正常履行其职责。

本站的员工必须遵守《环境监测职业道德规范》,抵制商业贿赂,不得与其从事的检验检测项目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任何有损于检测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不得参与和检测项目相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使用或者维护活动;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

 

上海市普陀区环境监测站 

                                             批准人(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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