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环境教育特色项目学校擂台赛活动的通知

区各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陀区2015年-2017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普府办〔2015〕33号)的工作要求,推动环境教育进学校、进课本,增强广大师生的环保意识,提高学校环境教育和环境管理水平,让师生从关心学校环境到关心周围、关心社会、关心国家、关心世界,在教育和学习中学会创新并积极实践,提升学校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改善学校和周边社区的环境。同时,为参与国际生态学校项目打基础,区环保局和区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普陀区环境教育特色项目学校擂台赛活动,并对优秀项目进行奖励。项目申报成功,将对项目学校授予普陀区“绿色学校”称号,并于次年“六.五世界环境日”授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本区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

二、参赛条件

详见《普陀区环境教育特色项目评审标准》(附件1)

三、评选步骤

(一)学校根据《普陀区环境教育特色项目评审标准》进行自查,符合条件者填写《普陀区环境教育特色项目申报表》(附件2),并附参赛申报材料,报区中小学环境教育协调委员会初审。

(二)参赛学校打擂台。区中小学环境教育协调委员会邀请有关专家评委组成项目组进行复评,并将复评结果反馈至各申报学校。

(三)区环保局、区教育局对通过复评的单位进行最终评定。

(四)公布评定结果,进行表彰。

四、参赛申报材料

(一)环境教育特色项目(活动)实施报告(Word)。

(二)环境教育特色项目展示报告(PPT文件格式)。

(三)环境教育特色项目展示报告PPT中的图片源文件(要求清晰、2M以上高像素、JPG格式,可供书籍刊物出版使用。每张图片需标明主题内容)。

(四)参评学校提交不超过15分钟的展示成果视频资料(自选递交项目)。

(五)学校对照《普陀区环境教育特色项目评审标准》自查打分表。

五、时间安排

(一)2016年12月15日前,申报学校将《普陀区环境教育特色项目申报表》和其他参赛申报材料送至区中小学环境教育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区青少年活动中心419室)。联系人:戴剑,联系电话:62578899*8419,13524293517。

(二)2016年12月下旬举办擂台赛,区项目组复评。

(三)2016年12月30日前,区环保局、区教育局对通过复评的学校进行最终评定。

(四)2017年1月31日前公布结果。

上海市普陀区环境保护局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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