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环境保护局关于风荷苑、新长小区、祥和名邸、石榴苑等四个小区“安静居住小区”申请复核的请示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安静居住小区创建和复查工作的通知》(沪环保防〔2016〕345号)文件的有关精神,我局对长风街道风荷苑、甘泉街道新长小区、长征镇祥和名邸、桃浦镇石榴苑等四个小区开展了“安静居住小区”的复查工作。经查,上述四个小区分别积极完善原有的噪声管理制度、建立了更为有效的保障机制、形成了良好的长期宣传氛围、维护了和谐的社区生活秩序,并提交了自查报告,三年来未发现存在突出的噪声信访矛盾、噪声污染纠纷和投诉,符合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安静居住小区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的各项要求,通过了我局组织的复查。

现报请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对长风街道风荷苑、甘泉街道新长小区、长征镇祥和名邸、桃浦镇石榴苑等四个小区的“安静居住小区”进行复核。

妥否,请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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