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3年05月06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杨怡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推动“环境修复+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暨加速污染地块流转新模式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普陀区为建设“创新发展活力区、美好生活品质区”,实现转型升级总体目标,土地供应速度和再开发进度明显加快。桃浦智创城地区,作为普陀区的重点区域,一个老旧化工生产集聚地,地块污染比较严重,是桃浦地区转型发展面临的主要挑战和瓶颈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桃浦地区的所有污染土地都经过调查、风险评估、修复管控和效果评估后确认土地达到了开发用途所应具备的环境质量标准,严格遵循“净地出让”模式。

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工业污染地块,鼓励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根据《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为深化环境污染治理领域改革,创新污染地块修复模式,倡导科学、经济、可持续的土壤修复方式。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住房保障和建设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上海市污染地块“环境修复+开发建设”协同治理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鼓励普陀、宝山等区试行开展“环境修复+开发建设”(以下简称“修复+”)协同治理,待积累经验后在全市推行。《试点方案》中明确了试点范围、试点内容、试点工作要求和协同监管职责。

自《试点方案》发文以来,我局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多次牵头会同桃浦智创城等部门协商“修复+”试点工作,对列入的备选地块开展了相关研究和探讨,并多次向市生态环境局请示关于开展试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等。结合本区污染土壤待修复地块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桃浦智创城613地块比较合适开展“修复+”试点,但该地块不满足《试点方案》中试点范围的相关要求。目前,除613地块外,本区暂无其他合适的地块开展“修复+”试点。

污染地块实施“修复+”是科学、经济的创新土壤修复方式。在今后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践中,我局将视污染地块情况,积极推进该创新的土壤修复方式。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