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5103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2022年03月03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区司法局:

刘斌委员提出的关于在我区探索建立行政合规激励机制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我局近年来在法治政府建设以及提高执法效能等方面已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全面执行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查制度,严格落实《上海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行为,体现行政处罚“过罚相当”的原则,增强行政处罚裁量合理性。同时我局采用说理式执法文书,进一步提前化解引起复议、诉讼的可能性。

二、在市生态环境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上海市贯彻<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沪环执法[2021]75号)的要求,坚持污染防治攻坚战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执法、科学执法和依法执法总要求,通过优化执法效能,扎实组织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工作。

三、通过完善污染源执法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结合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推进分类分级执法,科学配置执法资源,全面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聚焦发现和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重复检查等问题,推进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四、合规激励方面,我局按照《上海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2022年继续对本辖区的企事业单位开展正面清单的纳入、公示、调整、备案、信息维护等管理工作,将正面清单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并将正面清单单位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污染源监管动态信息库,实施非现场执法检查为主的监督执法方式;正面清单单位被列入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环保专项行动、专项检查范围的,以非现场方式为主开展执法检查。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