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环保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要点

2017年01月02日 来源: 生态环境

为贯彻落实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上海市环保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实施要点>的通知》(沪环保评〔2013〕528号)的精神,规范普陀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编制了《普陀区环保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要点》(以下简称《实施要点》),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适用范围: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事项;2、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事项。

二、普陀区环保局按照本《实施要点》,主动公开自2014年4月1日起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

三、2014年4月1日后向普陀区环保局报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竣工环保验收审批申请的,建设单位应在报批前向全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全文。未按规定公开全文的,我局将不予受理审批申请。

四、信息公开内容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信息公开

1、建设单位报批前信息主动公开

建设单位收到环评单位编制完成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后,应抓紧办理网上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公示稿)的相关手续(建设单位也可委托环评单位办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在上海环境热线网进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在上海环境科学网进行。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凭上海环境热线或上海市环境科学学会出具的公示反馈单,向我局规划管理科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

2、受理信息公开

我局在受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普陀区环保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受理情况,公开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受理日期、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内容外)、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等。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拟审批信息公开

我局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意见前,在普陀区环保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情况,公开内容包括:

(1)对于拟准予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公开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听证权利告知、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等。

(2)对于拟不予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公开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听证权利告知、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等。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审批决定公开

我局在对建设项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决定后的20个工作日内,在普陀区环保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审批决定情况,公开内容包括:批文名称、批文号码、批文时间、批文内容、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等。

(二)报告书(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的信息公开

1、建设单位报批前信息主动公开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后,向上海市环境科学学会办理网上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全本(公示稿)的相关手续(具体可参见普陀区环保局《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批前信息主动公开办理指南》)。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凭上海市环境科学学会出具的公示反馈单,向我局建设项目管理科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

2、受理信息公开

我局在受理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普陀区环保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受理情况,公开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受理日期、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全本(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内容外)、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等。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拟审批信息公开

我局在作出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意见前,在普陀区环保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拟作出验收意见情况,公开内容包括:

(1)对于拟验收合格的项目,公开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验收监测(调查)单位、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听证权利告知、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等。

(2)对于拟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公开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验收监测(调查)单位、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拟验收不合格的原因、听证权利告知、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等。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审批决定公开

我局在作出验收合格或不合格审批决定后的20个工作日内,在普陀区环保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审批决定情况,公开内容包括:批文名称、批文号码、批文时间、批文内容、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