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锅炉大气》已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及名称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DB31/387
该标准自2018年6月7日起实施。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