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局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系列活动 2021-12-08    来源:生态环境

今年12月4日是第8个国家宪法日,11月29日至12月5日是上海市普陀区第33届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区生态环境局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区“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于12月3日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宪法主题宣传电影《黄克功案件》及进行宪法宣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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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处决刘青山、张子善等大贪污犯时,毛泽东和中央领导同志联想到黄克功等案件,讲了一段振聋发聩、耐人寻味的话。毛泽东说:“我们杀了几个有功之臣,‘挥泪斩马谡’,这是万不得已的事情。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如果一个个官吏都寡廉鲜耻,贪污无度,胡作非为,而国家还没有办法治理他们,那末,天下一定大乱,老百姓一定当李自成造反!国民党是这样,共产党也是这样。问题若是成了堆,就是积重难返了啊!”

电影《黄克功案件》源自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刑字第二号案件,案件1937年10月发生在延安,是当时的一件惊天大案。电影剧本反复修改,是一部历时九年的匠心之作。故事中虽有毛泽东、胡耀邦、张闻天、贺子珍等重要历史人物,却没有宏大叙事,而是聚焦于法官雷经天如何处理一桩红军干部杀人案,红军团长、战斗功臣、抗日军政大学第六队队长黄克功因逼婚而枪杀16岁女青年刘茜。前有蒋介石特赦张灵甫,让其“戴罪立功”的先例,又有全面抗战的实际需求,“放或杀”,这成为边区法庭、刘茜的同学、黄克功战友、公众等争论的焦点。时任抗大政治部副主任的胡耀邦一语中的,归结到“法治还是人治”的根源,这个问题成为一个幽灵,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来回穿梭。1985年1月11日,胡耀邦就中央统战部的一份报告还指示“靠上边发现仍是人治而不是法治”。及至今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第二号案件”是史册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军的一个经典案例,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面明镜。

今天的观影活动,给全体机关干部深深的震撼,给人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如果我们不判黄克功死刑,就是判了共产党未来的死刑”,一句振聋发聩的台词,把“依法治国”四个字烙印在了每个机关干部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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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我局还组织8名新进人员进行了宪法集中宣誓活动。在宪法集中宣誓仪式上,执法大队大队长秦家骏带领局系统新进人员进行宪法集中宣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尊重宪法的法律地位,坚持确立的政治、经济、社会制度,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大家通过宪法宣誓,更清晰地了解到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重要性。

宪法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我们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依宪治国、依宪行政,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的公平正义,将“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过程,为奋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