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协同联动,形成管理闭环,提升监管效能——普陀区生态环境局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专项检查工作 2021-11-24    来源:生态环境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以及《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2021年10-11月,普陀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局执法大队共出动10批次54人次,对2021年上半年23个事中事后建设项目组织开展了自主验收工作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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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包括事中建设项目2个、事后建设项目21个。其中12家单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情况良好。11家单位存在验收材料不完整、不规范,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台账记录不完善,未及时变更排污许可证,无排放口标志等环境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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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现场对存在环境管理问题的企业逐一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要求建设单位加强固定污染源管理相关规定学习,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及其审批决定中的管理要求,完善管理措施,并由局执法大队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目前,部分相关企业已完成整改。

普陀区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强建设项目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采取制度约束、专家评估、定向帮扶、咨询培训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自主验收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要求,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同时将定期开展建设项目事中事后专项检查,继续跟踪企业环境管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并通过“三监联动”等工作机制,加强协同联动,形成管理闭环,提升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