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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市普陀区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年01月29日 来源: 上海普陀

  2012年上海市普陀区环境保护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环境保护局

  2013年1月31日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环境保护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普陀区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www.pthb.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普陀区环保局办公室,电话:52564588*7632。

  专有名词解释

  本报告中所指的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一、概述

  根据《规定》要求,本局自2004年5月1日起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12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012年,普陀区环保局继续通过进一步明确工作要点、加大公开力度、开通政务微博、提高公开意识等四个方面,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

  (一)明确工作要点,确保公开落实

  年初,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落实好《2012年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中涉及环保的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2012年普陀区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挥各种平台和渠道作用以及基础性工作等四方面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细化,罗列出17项具体工作和任务,力求把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实做细。

  (二)加大公开力度,提升公开质量

  1.完善网站栏目设置,加强预算公开力度

  为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区环保局除了及时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红头文的目录更新和网上公开工作,还在强化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力度上下了功夫。区环保局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第一时间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公布“2012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201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2012年普陀区环保局‘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及情况说明”,并在本部门官方网站的“信息公开”栏目下专门设置“财政预决算”栏目,将相关政府信息集中在一起发布,便于公众查询。

  2.及时更新公告公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为了让公众及时、便捷地了解本局发布的各类公示、公告信息,在局门户网站专门设置了公告公示栏目,栏目中包含了“夜间施工审批”、“环评项目审批”、“排污征收”、“行政处罚”、“环境影响评价”以及“其他公示公告”等6个栏目,将本局职能范围内所涉及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各类行政行为的结果向公众公示,最大限度地确保了公众的知情权。

  3.做好窗口接待工作,推进政务公开透明

  本局继续以环保建设项目审批接待窗口为重点,追求优质高效服务,打造行业服务品牌,尤其在政务公开、便民利民方面加大力度:首先公布有资质的环评单位名单,由建设方自行选择、自行委托,不搞指定;其次,将各阶段审批流程、材料清单、审批时限等内容制作成宣传手册,摆放窗口显著位置供随时取阅;此外,相关内容会在企业服务中心的大屏幕上同时滚动播出。

  4.做好环境监测工作,协助做好PM2.5发布

  为配合上海市环保局试点发布PM2.5监测数据,普陀区环境监测站积极配合,如期完成PM2.5监测仪器的安装和跟踪调试工作,确保本市自6月27日起试点发布PM2.5平均浓度。同时,为配合监测数据的发布,“上海普陀环保”政务微博上线后,每天早晨都会转发“上海发布”关于PM2.5浓度的微博,进一步拓宽信息发布的渠道。

  (三)开通政务微博,拓展公开渠道

  为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区环保局于9月中旬在新浪网开通了官方微博“上海普陀环保”正式登陆新浪。开博来共发布各类信息500多条,发起“微投票”活动1次,粉丝数超过800,收到各类评论59条,微博被转发300多次,整体运行情况良好。11月16日起,以全市发布空气质量指数(AQI)为契机,区环保局通过政务微博,同步做好普陀区空气质量指数的播报工作,并且做到一日多报,拓展环境信息的发布渠道。

  为加强规范政务微博的维护和管理,稳步推进该项工作,区环保局在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1)健全制度建设,制定信息发布、栏目设置、舆情处理反馈等相应的微博管理制度;(2)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微博管理机构的组织构架,成立了政务微博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微博工作的责任部门;(3)突出部门特色,信息发布的内容上、形式上力求突出本部门的特色,同时把握热点话题,引导舆论方向;(4)注重横向沟通,通过评论和转发,加强同兄弟单位和部门的交流和互动,同时通过政务微博群的交流,借鉴成功经验,希望借助政务微博这一新平台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此外,本局积极与区老干部局和区城管大队联系,请他们帮助发放环保宣传资料,提高环保职责、职能的知晓度。区老干部局将环保宣传资料分发给区离退休老干部,受到老干部们的一致欢迎;区城管大队将环保宣传资料发放到执法人员手中,在内部加强环保宣传培训,以期提高执法效果。

  (四)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公开意识

  年内,局办公室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微博工作》专题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分为两块: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以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概念、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为内容,并结合年内区政府和市环保局在培训中介绍的新内容和新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回顾的同时,也对包括《关于党委政府混合信息公开的意见(试行)》在内的新要求作了介绍和说明,通过业务培训,争取全局上下对该项工作的重视。二是政务微博工作,培训以政务微博的概念以及我局官方微博——“上海普陀环保”的运行情况进行了介绍和说明,并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政务微博工作进行了针对性讨论。

  通过培训,要求各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积极参与政务微博这一信息公开新渠道的建设中,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拓展工作渠道,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要求做好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年底,2012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9.5%;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占23.8%;业务类信息13条,占61.9%;政策法规类信息1条,占4.8%。

  (一)主动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规定》、《信息公开实施意见》等关于主动公开的具体要求,区环保局重点公开了以下方面的政府信息:

  1.环境保护工作规划、计划和总结等相关信息;

  2.人事任免相关信息;

  3.环保部门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4.向社会公布的通告、公告或通知等相关信息;

  5.关于开展各类环保业务工作的相关信息;

  6.环保业务知识培训的相关信息;

  7.关于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表彰的相关信息。

  8.环境保护创建审批结果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主要采取会议、文件、开设政务公开专栏、版报、区环保局门户网站、“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上海普陀环保”官方微博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公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普陀区环保局2012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1件,其它形式申请4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80%是涉及行政许可类信息,20%是涉及环境影响评价类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5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40%,主要涉及行政许可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0件,占总数的0%。

  “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0件,占总数的0%。

  “信息不存在”3件,占总数的60%,主要涉及行政许可和环境影响评价等信息。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0件,占总数的0%。

  “申请内容不明确”0件,占总数的0%。

  “重复申请”0件,占总数的0%。

  “不予公开”0件,占总数的0%。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2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0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0次,咨询电话接听0次,当面咨询接待0次,网上咨询0次。截至2012年底,本局门户网站访问量为2049391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局2012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本局现配备1名工作人员(兼职)从事信息公开工作,2012年度未产生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有关的费用支出,也未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收取或者减免因申请信息公开所产生的费用。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区环保局在新浪微博平台上开通“上海普陀环保”政务微博,加强对网络事件、热点话题、舆情民意的了解和掌握,加大百姓关心的空气质量、环保知识等内容的更新发布。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推进信息公开、打造透明政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2012年虽然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改进:1.信息公开的平台有待完善,网上办事能便民利民的功能有待进一步挖掘;2.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大,主动公开量和主动公开率需要进一步提高,通过继续梳理主动公开的内容,拓宽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3.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拓展,政务微博在信息公开的内容上需要进一步丰富;4.信息公开的能力有待加强,要积极调研,加强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经验和做法,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层楼。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包括对统计指标的说明;以及其它一些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如统计期限、统计范围是否包括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等)

  (二)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21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条

  21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条

  1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条

  31

  受理申请总数

  条

  5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0

  2、传真申请数

  条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0

  4、网上申请数

  条

  0

  5、信函申请数

  条

  1

  6、其他形式申请数

  条

  4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5

  其中:1、同意公开数

  条

  2

  2、同意部分公开数

  条

  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条

  0

  4、“信息不存在”数

  条

  3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条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条

  0

  7、“重复申请”数

  条

  0

  8、不予公开总数

  条

  0

  其中(1)“国家秘密”数

  条

  0

  (2)“商业秘密”数

  条

  0

  (3)“个人隐私”数

  条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条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条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条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条

  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件

  1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行政诉讼数

  件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申诉举报数

  件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元

  0

  其中:1、检索费

  元

  0

  2、邮寄费

  元

  0

  3、复制费(纸张)

  元

  0

  4、复制费(磁盘)

  元

  0

  5、复制费(光盘)

  元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人

  1

  其中:1、全职人员数

  人

  0

  2、兼职人员数

  人

  1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