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普陀区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实施方案》(草案)公众参与情况的报告

2023年10月25日 来源: 生态环境

根据并参照适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2023年8月至10月期间,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上海市普陀区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实施方案》(草案)公众参与活动,通过在“上海普陀”网站及“上海普陀生态环境”公众号进行公示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征求意见座谈会等方式开展,并就相关意见建议进行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于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9月13日通过普陀区政府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在征询期内,未收到社会公众的意见反馈。

二、召开座谈会

2023年10月13日我局召开《上海市普陀区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实施方案》(草案)座谈会,经我局介绍《上海市普陀区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实施方案》(草案)编制背景、制定情况、方案内容及后续工作后,参会代表提出2条意见,根据意见和建议的主要内容,我局对草案及附件进行了修改。比较集中的意见有:

1、建议增加对排污单位的培训相关内容。 

2、建议将第三章第九条,排污单位出现异常情况后“立即向区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科、污防科)报告”修改为“立即向区生态环境局报告”。

以上意见均予以采纳。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