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区政府:

根据上海市普陀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报送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现就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法治意识、树牢法治思维、提高法治自觉,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使职权,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2022年,我局继续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加大全民普法宣传教育力度,为履行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法治建设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

1.提高思想认识,注重依法行政

我局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通过召开局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将依法行政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

我局今年继续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重点内容列入年初局工作计划和年度执法工作计划中,为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绘蓝图、谋新篇、开好局、起好步打下扎实的基础。

2.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实施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共同组成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局法制工作的全面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社区联络科(法制科),负责具体实施依法行政相关工作,有序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

3.严格依法执法,依法履行职权

按照合法、合理、程序正当的要求,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遵守回避、公开、告知、陈述申辩、听证、司法救济等各项行政程序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真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确保生态环境执法行为的规范化、法治化。

(二)遵循执法程序,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

1.执法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情况

我局坚持执法为民,积极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通过加强区域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优化执法监管方式,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营商环境。

一是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生态环境领域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我局持续加强执法监管力度。截至目前,本年度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403批次、4003人次,检查单位2604户次,开展了包括年度监督执法随机抽查、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医废监管专项检查、常态化核酸检测采样点医废管理专项、辐射执法监管、建设项目中后期检查工作以及排污许可证专项检查、长江经济带专项整改行动等30项执法检查行动。同时,我局目前对25家单位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合计约37.5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约1.35万元。

二是持续强化正面清单管理。我局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的规定,持续强化正面清单管理,对辖区符合条件的排污单位实施常态化差异化监管。我局按规定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正面清单的纳入、公示、调整、备案、信息维护等管理工作,将正面清单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后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污染源监管动态信息库,对其实施非现场执法检查为主的监督执法方式。

三是探索非现场执法检查方式。为进一步减少执法扰企,护航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我局探索非现场方式开展执法检查。截至目前,我局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1985户次。

四是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进一步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效率,我局积极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截至目前办理了告知承诺事项1件。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情况

2022年,我局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我局将继续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区委《关于党(工)委、党组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要求,规范实施局“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明确组织分工,严格决策程序,加强监督检查。

3.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强化事前公示。我局所有行政执法权力事项及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均已在上海普陀网站公示。我局所涉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办事指南均在一网通办网站予以公示。二是规范事中公示。我局执法人员执法时均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一律穿着执法制式识别服装、佩戴执法标识。在执法活动中均主动向当事人出具行政执法文书,对于需要签收的文书,要求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确认。三是加强事后公开。我局所有行政执法决定均按照规定,在普陀区门户网站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做好事后公开工作。

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完善文字记录。我局执法中均使用市生态环境局统一制发的执法文书格式模版,确保法律文书记录的规范性、全面性和准确性。二是规范音像记录。为进一步规范普陀区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全面落实《上海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的要求,推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全程留痕、可追溯,结合本区实际,我局继续规范执行《普陀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文件分别从记录的形式与内容、归档管理要求和其他规定方面进行了规定。三是做好记录资料管理和归档。按照《普陀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中关于行政执法全过程文字、音像记录资料归档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记录资料的归档、档案管理、调阅监督制度。特别是针对证据类音像材料的归档保存、非证据类音像材料和证据类音像材料之间的转化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

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明确审核机构。明确局社区联络科(法制科)作为我局行政执法的审核机构并成立局法制小组。局法制小组由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各科室、执法大队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为法制小组成员。同时,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我局法制小组7位成员中,3人为法律专业毕业。法制审核人员占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7.14%。此外,外部聘请专职法律顾问。我局聘请上海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吴军、江卫律师作为我局专职法律顾问。二是明确审核范围。我局制定了区生态环境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范围并在局网站公布。三是规范审核程序。我局制定了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查规程,对于法制审查的内容、时限、程序等均做了明确规定。

4.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情况

2022年起,我局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的《上海市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沪环执法〔2022〕31号)的要求,积极配合统一更新建设市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科技保障。通过市移动执法系统的统一更新建设,将生态环境领域计划性现场检查事项逐步整合,采用标签化管理模式,有效解决现场检查频次高的问题,源头消减各相关企事业单位的迎检负担。进一步通过完善污染源执法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结合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推进分类分级执法,科学配置执法资源,全面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截至目前,已完成982家各类企事业单位的标签化管理。

5.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我局2022年度涉及行政诉讼案件1件,我局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该案目前已实质性化解。诉讼过程中,该案当事人主动申请撤诉后,法院已裁定准许当事人撤回起诉。我局将在今后工作中,继续高度重视和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6.按期反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复议建议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未收到司法建议和复议建议。

截至目前,我局收到检察建议书1件,已按期依法履行职责并书面反馈区人民检察院。

7.法治建设优秀案例申报情况

我局积极参加2022年度上海市法治建设优秀案例征集宣传活动,报送案例1篇。

8.推行内部人举报奖励制度情况

在推行内部人举报奖励制度方面,我局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沪环规〔2021〕2号)执行本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

(三)多项措施并举,加大全民普法宣传教育力度

1.专业普法,精准帮扶

为帮助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深入了解新时期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实化精准普法,提高单位法治意识和守法能力,本年度内我局组织多场次、多主题、多主体的普法宣讲活动,包括组织土壤修复相关企业召开“土壤污染防治”主题宣讲活动、对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内企业进行上门帮扶指导、组织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召开园区生态环境监管会议。

针对市政府决定由街道(镇)行使的《上海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第二批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中的行政执法事项,我局组织区内各街道(镇)城管执法部门,召开“餐饮油烟污染环境监管要点”系列专题交流会,为街道(镇)提供执法业务指导。

2.线上普法,送法入心

2022年,我局坚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采取线上形式,举办了普陀区生态环境保护系列宣教活动,包括“清洁的普陀,我们的家园”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落实双碳行动,共建美丽家园”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为所有生命构建共同的未来”生物多样性日线上宣传活动等主题宣传活动。普陀区生态环境保护系列宣教讲求实效、深入基层、兼顾专业、内容亲民,为参加活动的市民群众学习绿色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提供了良好条件,使参加活动的市民群众对建设美丽上海、美丽普陀有了更新认识和更深思考,为共同建设美丽上海、美丽普陀营造起良好氛围。2022年,我局按照市生态环境局统一部署,制作环保成就大联展宣传片《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党的二十大献礼。

三、存在不足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需要解决:一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待进一步贯彻落实;二是针对环境保护领域新颁布、施行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普法宣传教育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2023年重点工作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将紧密结合本市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和污染源执法监管信息库建设进程,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积极探索完善执法制度,使各项执法制度、规范和要求落到实处,努力提高我局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维护环境安全、改善环境质量。

二是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由于我们党和国家始终坚持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使得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变化较多、更新较快。对此,我局将邀请专家或组织专人,为全体执法人员授课,系统讲解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环境保护领域新形势、新政策、新趋势,提升我局执法人员法治思维能力,使我局执法人员能够更好地领会、掌握、运用新法律、新规定、新措施。

三是进一步深挖普法宣传教育深度。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全民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度,把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融入到各项日常管理和执法活动中,多用创新方法,力求形式多样,提高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教育实效,夯实全民守法基础。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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