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是普陀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推进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重要一年,普陀区生态环境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决执行中央、市、区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更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为普陀“两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一、全面推进““十四五””规划,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落实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大力推进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稳定控制PM2.5浓度,推进臭氧协同控制,提高空气质量(AQI)优良率,不断提升地表水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确保区域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稳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二)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路子。一是推进落实低碳实践区创建工作。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低碳示范创建工作要求,开展前期低碳工作研究和项目申报,推进低碳发展实践区和低碳社区建设。二是开展“双碳”课题研究。开展我区碳中和、碳达峰工作研究,系统梳理全区碳排放清单,计算碳源、碳汇活动基础数据,制定普陀区降碳减污工作方案,推动普陀区绿色转型发展。三是积极推进企业清洁生产。根据2021-2023年上海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的要求,逐年推进我区4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提高区域环境质量

聚焦重点,以更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目标,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障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一)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一是进一步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积极履行区扬尘办职能,持续开展重点区域及周边的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继续联合区建管委、区城管执法局及相关街镇,开展重点工地联合执法工作。二是进一步做好VOCs整治工作。全面加强对印刷、汽修、加油站、实验室等涉VOCs行业的大气污染治理规范化工作。对已完成VOCs2.0的治理的单位开展评估和验收,探索固定源环境监管新模式,开展VOCs简易治理设施两级监管巡查和在线监控推广试点等精细化管理工作。着力解决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在前期完成37家印刷单位、26家加油站及7家产生VOCs的生产型企业开展排摸调查的基础上,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开展整治。三是推进商业广场餐饮企业油烟治理工作。推进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器在线监控系统,更新管理平台,今年预计新增30家餐饮油烟的在线监控安装。

(二)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继续做好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继续对全区55条区管及以上河道、35条其他河湖开展水质监测及数据分析汇总,每月编制并发布地表水环境质量专报。跟踪水质变化,做好采样协调等工作,针对水质欠佳的断面出具预警单,督促河道监管相关部门及时查找原因,确保全年全区市考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不小于70%。二是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按照“全覆盖、重实效、能操作”的原则,基本完成辖区内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细化制定本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专项实施方案。推进入河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建立入河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为持续改善本市河湖和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夯实基础。

(三)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监管,持续做好土壤污染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工作。每季度完成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核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施工过程环境管理技术要求,做好土壤修复施工开工前现场踏勘、6个关键部位视频安装及开工前报备表审核等工作。继续推进开展“环境修复+开发建设”协同机制试点工作。组织开展土壤污染专项执法检查,打造日常监督管理体系。完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定时召开本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例会。

三、强化生态保护监管,维护城区生态环境安全

(一)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环境管理。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环保设施的监管,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贮存和收运。联合市固体废物处置公司、区卫健委、区城投公司等有关单位,对区内集中隔离点、封控小区加强指导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工作。对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和各集中隔离点开展医废处置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区小型医疗机构(19床位以下)开展医废集中收运,全流程规范收集、消毒、贮存、转运等过程。夯实疫情防控责任,不断提升医疗废物、医疗污水规范化管理水平,防范环境风险。

(二)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继续推动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及修订工作,开展相关培训指导。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生态环境紧急事件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培训,通过应急演练等方式,锻炼和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协调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处置能力,为科学应对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提供坚实保障。

(三)加强环境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组织开展环境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提升环境监管和执法水平。继续做好环境监管“双随机”执法检查、建设项目中后期管理执法检查及各项日常执法检查。根据市局、市总队计划开展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等各项专项检查。加大环境执法频次和对违法违规单位行政处罚力度,增强区域环境执法震慑力。

(四)积极推进固体废物管理。全面贯彻落实新《固废法》,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水平。制定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检查计划和工作方案,继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的检查和整治,加强危险废物“三个能力”建设。要求危险废物做到安全收运处置,加强产废单位委托处置合同签订和备案的监督管理,提高按时备案率。完成本年度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情况总结。

(五)加强辐射污染源监管。加强对区核技术利用单位的日常监管,全面排查辐射安全隐患。做到辐射安全许可证监管全覆盖,做好辐射安全许可的申请、变更、注销审批工作,督促辐射单位按照要求做好年度评估报告工作。督促辖区内核技术利用单位工作人员增强辐射安全意识和能力,继续做好局辐射从业人员的培训、体检以及摄入剂量统计工作。

四、着力提升治理能力,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

(一)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工作。组织全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日等宣传活动。开展生态环境工作系列培训。做好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职责各项工作。继续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二)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水平。积极配合落实区审改措施,落实全面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要点,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做好生态环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创新审批服务措施,减少审批时限,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对象获得感。

(三)完善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体系。以排污许可证制度为核心建立本区固定污染源监管名录,组织推进生态环境监管、监测和执法“三监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持证单位执行报告和自行监测检查,不断提升许可质量和企业管理水平。协助开展市固定污染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升日常管理信息化水平,持续强化区内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全方位落实生态环境管理措施主体责任。

(四)持续做好环境监测工作。按要求组织实施各类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及时提交各类检测报告、报表。继续做好每日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水质、噪声、建筑工地扬尘在线数据审核工作。持续提升环境监测技术水平,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五、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环保问题,加强生态文明理念宣传力度

(一)继续做好信访和热线处置。强化群众观念,做好“环保局长接热线”、“夏令热线”、信访投诉、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的接收、处置和答复工作,提升主动解决群众身边环保问题的能力,妥善处置好各类信访矛盾,提高实际解决率和市民满意度。

(二)扩大生态文明理念宣传覆盖面。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网站、学习强国等多种宣传阵地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积极谋划2022年度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和低碳日等生态环境宣教活动。推进环境教育基地建设,会同区教育局开展环境教育特色学校擂台赛活动,继续配合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绿色创建工作。推进生态文化建设,倡导生态价值理念,增强全民生态环保意识,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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