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在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期间,普陀区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区委、区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播生态环境法律知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落实,广大干部和市民群众生态环境法治观念日益增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2021-2025年是上海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深化“五个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关键五年,也是上海率先转变生产和生活方式、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的新阶段。科学制定和实施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对做好新形势下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普陀区《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我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在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结合本区生态环境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以使法治引领绿色发展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干部群众生态环境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美丽上海、美丽普陀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本区生态环境全民普法制度更加完善、工作机制更加健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落实,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治污、依法行政和精准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多元共治的生态环境治理良好局面日渐形成,生态环境法治观念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深入人心,全社会在生态环境领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生态环境普法全过程各方面,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最根本的保证,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着眼于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因地制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任务,坚持生态环境普法与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实践深度融合,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

——坚持精准普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注重受众需求,着力创新提升,强化科技赋能,加强智慧精准普法能力建设,增强生态环境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深入推进重点普法,提升生态环境法治意识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生态环境系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组织全局系统党员、干部和法治工作队伍开展全覆盖的系统学习培训。充分运用多种普法手段,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与实践的宣传工作,推动广大干部群众不断深化生态环境法治意识。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依托“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开展宪法及其相关法集中学习宣传活动,深刻把握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持续宣传生态文明入宪的重大意义,普及宪法明确的生态文明理念以及公民生态环境权利和义务。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绿色原则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规定。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民法典,将民法典作为生态环境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内容,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加强绿色民法典典型案例宣传,通过以案释法,增强社会大众对绿色民法典的认识和理解。

(四)深入学习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及其配套文件的宣传教育。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公共空间等活动,积极创新普法活动形式,深入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展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成果。

(五)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以基层支部为单位,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情况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落实普法责任制,推动生态环境精准普法

(一)在加强生态环境制度建设中精准普法。在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过程中,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的渠道和途径,健全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增强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和认同。在市生态环境局指导下,建立年度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规章专项宣传制度,建立重点法规规章公布时同步解读机制。

(二)在加强生态环境执法活动中精准普法。将执法过程中开展普法教育作为执法活动的基本规范。不断完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指引,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将普法宣传融入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全过程、融入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过程、融入到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和信访案件全过程,切实注重加强对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社会公众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讲解和政策宣讲。

积极推进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活动,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教育功能。

(三)在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工作中精准普法。坚持生态环境普法教育与生态环境管理业务培训等工作同部署、同组织、同落实。在生态环境管理政策制定和监督指导、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办理时,加强对法律依据的宣传和解释。

四、强化分类宣传教育,实现生态环境精细化普法

(一)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制定普陀区生态环境系统党政领导干部学法应知应会清单,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强化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普法教育,通过组织开展法治培训、执法技能竞赛、执法大练兵等活动,着力打造专业化、职业化、现代化的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结合工作实际,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参加生态环境重大案件系统内旁听庭审活动。强化对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考试考核,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评价重要内容,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强化对街镇环保干部的生态环境普法教育和培训,指导街镇对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综合协调。

(二)加强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法治教育。聚焦推动落实排污单位环保主体责任,分级分类加强执法普法教育,不断提升排污单位主动守法、依法排污的自觉性。加强对各类产业园区、第三方服务机构等企事业单位的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产业园区管理机构以及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法治意识和服务水平。聚焦有效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强化对居村“两委”干部等基层组织的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噪声、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等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基层干部依法调处环境矛盾和纠纷能力。

(三)加强社会公众生态环境法治教育。充分利用六五环境日、重要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面向社会公众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鲜活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将生态环境普法活动融入环保宣传教育和科普活动,在环境宣传教育示范基地、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等平台和活动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参与“局长接热线”活动,在为民服务解难题中强化生态环境普法宣传。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跟踪曝光。积极支持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培育并充分发挥环保志愿服务组织作用,深入社区、学校等开展生态环境普法活动。大力宣传法律纠纷解决的途径,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权。

五、创新方式方法,提高生态环境普法实效

(一)加强生态环境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利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教育深度融合,促进生态环境法治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进学校等,努力拓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途径。

(二)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在继续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开展对新技术新手段的运用,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开展精准普法、智慧普法。利用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探索直播平台等新媒体,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普法宣传,力争打造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化推进的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网络体系。

(三)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鼓励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群团组织、青少年等群体开展生态环境普法活动,创造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强对优秀自媒体制作生态环境普法作品的支持和引导。

六、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普法工作纳入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总体部署,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强化普法领导,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汇报,加强普法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建设,切实做好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督促落实工作。

(二)落实工作保障。强化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普法能力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部门预算。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生态环境普法工作。

(三)完善考核评估。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推动普法工作落实落细。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积极推荐申报生态环境领域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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