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陀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监察支队、监测站:

现将《普陀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具体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环境保护局    

201923       

 

 

 

 

 

 

普陀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度工作计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区环保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生态环境局的悉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目标和“1+4”重点地区建设,着力打造城区环境新品质,加快推进区域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生态环保工作更上一层楼。

一、集中力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继续推进各专项行动计划,每月跟踪汇总项目进展,定期制定月报、专报、预警通知等,确保各项重点任务有序推进。

一是从严抓好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区域扬尘管控措施,强化数据分析、梳理污染源头,推进联合执法、强化现场监管,加强工地扬尘、渣土车运输的执法监管,着力推进文明工地创建、道路冲洗保洁精细化等举措,大力推进工地智能冲洗设施安装使用,强化市政工地、小型拆房工地的扬尘防控,将各类责任落到实处。加强大中型餐饮业单位油烟净化、印刷汽修行业VOCs污染防治、燃油燃气锅炉(热水炉)提标改造等工作。开展包装印刷行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应用推广。2019年底,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7微克/立方米以下,道路降尘稳步下降,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全市中等水平。

二是严格落实河长制,深入推进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推进“一河一策”全覆盖治理,按照市环保局要求将全区雨水泵站纳入污染源管理,强化雨水泵站污染物排放监管,结合“无违创建”,加快实施雨污混接改造项目,从源头减少入河排污量。进一步完善河长制工作机制,落实好监测、预警、管理、执法等各项工作。确保到2019年底河道稳定消除黑臭,劣V类水体比例控制在9%以下。

三是继续加强对全区土壤与地下水修复工作的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对本区,尤其是桃浦地区的疑似污染地块,进行全面的调查和梳理工作,发现问题地块及时修复治理或进行必要的风险管控,实施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开发地块污染场地综合治理及修复率达到100%

四是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2018年完成清查和普查基础数据采集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污染排放量的核算和审核,全面掌握本区污染排放现状。根据市普查办的统一部署,开展普查成果开发应用。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加强固定源污染管理,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加强排污许可证持证单位证后监管,根据有关排污单位监管监测的要求,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提升监督性监测质量和管理效能。

二、强化工作部署,全力做好国家、市级环保督察迎检

做好督察准备工作。建立健全迎检工作机制,把握督察重点,做好督察谈话和上报资料准备等工作。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检查,提前查改存在问题。开展环境信访专项治理,全面排查、集中整治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各类重信重访问题,对小餐饮、小作坊、小摊贩等易回潮的监管难点,加强分析研判,提升处置效能。

做好督察迎检工作。强化各部门协调配合,做好督察组接待及后勤保障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工作力量,反应迅速、处置得当,切实完成好各级督察组交办的各项任务。加强宣传引导,畅通信息渠道,充分展示全社会齐抓共管、维护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

认真做好后督察“督改”工作。举一反三延伸整改问题,以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全面梳理、过细排查,找出关联问题,全面延伸整改。对督察组“回头看”期间交办的问题和环境信访案件,逐一梳理、责任到人,确保按要求彻底整改到位,切实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

三、做好环境应急管理和环境执法工作

根据《普陀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普陀区处置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普陀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增加应急演练频次,加强相关单位和执法人员应急能力建设,提高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加强对环境风险源单位的管控力度,排查环境风险隐患,掌握重点企业动态。

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的实施,加大对涉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辐射等环境风险企业及关停企业的执法检查,保障区域环境安全。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工作,加大对本区环境污染行为的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五违四必”整治相关工作,配合整治区块持续开展“违法排污”集中整治执法检查。强化行政案件执法后督察,保障行政处罚和行政命令的依法履行

四、做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工作

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分类管理和分级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新改扩建项目的现场执法检查,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工作。贯彻落实中央“放管服”的指示精神及李强书记关于“对标国际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的工作要求,优化环保审批事项及流程,落实好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网上备案管理。

五、做好各类环保信访处置和环境应急工作

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办理,转变工作方式,强化群众观念,妥善处置好各类信访矛盾。继续做好“夏令热线”、环保信访、“12345”市民服务热线、各项舆情、大调研、人大政协提案、“区长热线”的接收、处置和答复工作,提高居民满意度。

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流程,开展环境监察应急工作。组织开展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相关工作的日常检查,做好日常工作时段环保热线举报电话的值守,确保应急处置装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参与组织应急演练和应急培训。

六、组织开展各类环保绿色创建和宣传教育活动

继续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强化协调沟通,进一步推进绿色创建工作,不断提升环保绿色小区的实质内涵,增强公众环保理念和环保责任意识。持续开展“谁执法谁普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完成责任清单任务,积极做好节能环保等绿色宣传活动。

七、做好各类环境监测工作

按要求组织实施各类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及时提交各类检测报告、报表。加强对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数据审核,分析统计和编制区域环境质量月报、季报和年报。加强内部培训、质量控制,组织落实年度内部人员质量考核和上岗证考核。

 

 

上海市普陀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2月3日

 

 

 

 

 

 

 

 

上海市普陀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9年2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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