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陀区环保局2017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关于印发《普陀区环保局2017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监察支队、监测站:

现将《普陀区环保局2017年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具体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2日      

 普陀区环保局2017年工作总结 

2017年是全面落实区第十次党代会目标任务的第一年,也是深入实施区““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重要一年。这一年中,区环保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建设“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的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良工作方法,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打造城区环境新品质,积极开拓服务群众新渠道,真抓实干,攻坚克难,为普陀城市面貌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积极贯彻落实本区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工作

根据《关于本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有关要求,继续实施责任清单制度,提出本区2017年责任清单,共计162个项目,所有任务均按年度节点目标完成。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全面落实《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精神,初步制定《普陀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实施意见》,计划2018年一季度报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由区委区政府发文实施。

二、推进实施区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及各专项行动计划

(一)全面完成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开展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编制

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程。全面完成33项市级项目、37项区级项目。完成本区未纳管直排污染源改造和动迁,深入推进中小河道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完成上海金叶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等4家重点企业VOCs排放综合治理,全面淘汰辖区内在册2398辆(2014年底保有量)黄标车;完成共计10公顷外环林带建设任务,完成桃浦智创城中央绿地武威路以北地块24.7公顷、北拓沪嘉沿线地块25.94公顷,合计50.64公顷,完成普陀区南大整治10公顷绿化工程。

协调全区各相关部门,对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2017年重点项目、节点进行沟通研究并向市环保局反馈,推进完成2017年年度任务。

(二)推进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高水环境质量

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全面推进本区水环境治理,开展全区13个分流制强排系统和2个分流制自排系统的雨污混接排查和改造工作,年内完成全部15个系统的排查工作,完成2个系统的整改工作。启动了总投资13679.69万元,涉及31条共计39.04公里河道的生态修复工程。完成28条约32公里河道的生态修复施工,修复完工后的河道开始逐步呈现水质净化效果。配合做好工程治理河道相关监测协调工作,根据施工进展及时向市环保局提交报告;落实河长制相关要求,对全区范围内55条名录内水体和26条名录外水体地表水,共计81条河道(含湖泊及露天水域),涉及水质监测断面100余处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及数据分析汇总,全年发布水环境质量专报12期,并做好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工作。完成“2017年5个断面达标”的年度考核要求,其中3条河道断面水质优于考核要求1-2个等级。

对区域中小河道及水质国考、市考断面周边30家工业企业进行整治排摸,重点检查企业环保手续的合法性、主要生产工艺、污水排放是否纳管、排污口设置等情况,督促15家存在不规范问题企业开展整治,对1家立案查处。会同区河道所、区城管、长征镇针对上海兴迪汽车销售服务店破坏防汛墙、废水直排河道的问题进行联合执法,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会同区建管委、桃浦镇开展横塘河沿岸企业及餐饮、洗浴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推进西北物流园区、新杨工业园区企业雨污分流改造。

(三)持续推进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提升区域空气质量

有效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工作,2017年全区降尘量平均值为4.9吨/平方公里·月,达到区委区政府要求的2017年5.1吨/平方公里·月年度目标值。强化目标管理,健全考核机制。制定并发布《普陀区扬尘污染防治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明确本区2017年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目标及重点工作;完成2017年扬尘污染防治考核办法的制定,进一步明确对街镇及职能部门扬尘工作履职情况的综合测评。重视能力建设,加强监督及队伍管理,年内共组织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施工单位及联络员专题培训会24次,组织区相关单位到虹口区参观学习扬尘污染防治先进经验。加强扬尘在线监测工作,在市环保局安装的道路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基础上,全区加装57台道路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加强建筑工地、市政工程、降尘点周边等区域第三方巡查力度,系统研究工程车道路扬尘污染防控,推进渣土车智能冲洗监控系统试点工作。针对普陀区内“曹杨路-隆德路”、“真南路-水厂路”、“真光路-曹安路”及“石泉东路-光新路”道路扬尘在线监测数据较高的情况与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道(镇)沟通协调并进行现场排摸,目前已完成整改,数据良好。

督促相关部门配合市环科院全面完成对2016年重点企业、一般企业VOCs污染治理情况的现场核查任务;对市环保局下达的2017年22家VOCs排放单位名单进行现场调查,其中18家已关闭,4家仍在生产企业已纳入整治范围。全面完成市环保局下发的40家汽修补充单位VOCs排放整治工作。对工业企业开展VOCs排放整治工作,完成25家工业企业VOCs排放治理工作,超过年度整治目标10家的要求,完成率达250%,比例居全市中心城区首位。创新管理思路,公开招募3家油烟气在线监控单位及集中式商业广场物业单位参与餐饮业单位油烟气排放监测及管理工作,全面完成区内95家大中型餐饮业单位高效油烟净化器改造以及油烟气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工作。组织开展区内使用燃油锅炉、燃气锅炉单位NOx达标排放和燃油锅炉、燃气锅炉“油改气”、“油改电”、“低氮燃烧”改造工作。

三、科学开展全区土壤污染调查和修复治理

协调区相关职能部门,对《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开展意见征询,并按时反馈市环保局。严格按照环保部《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2号)和《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通知》(沪环保防〔2017〕311号)的文件精神,加强对全区,尤其是桃浦智创城土壤与地下水修复工作的监管,配合桃浦智创城等主体单位开展相关环保工作。根据前期调查,桃浦智创城核心区污染土壤方量约为122.8万方,地下水方量约为54.4万方。2016年启动的10幅地块中,604、654、620B、610等地块已完成修复治理,结合土地收储和交地情况,于年内启动621A等5幅地块进行修复工作,共计启动土壤治理量比例提升至约83%、地下水治理量比例提升至约71%。另外,三源路200号地块完成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工作,结果表明未存在污染情况,可进行后续开发工作;大场社区W121501单元600坊地块,C1-7、C3-5西侧地块完成场地污染土壤修复工作并通过验收,可进行后续开发工作。

四、强化环境专项及应急管理,严厉打击各类环保违法行为

完成《上海市普陀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普陀区环境保护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上海市普陀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已经区政府批准实施。共妥善处理20件应急处置(其中舆情处置1件),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加强区域环境污染防治,开展辐射安全及危险废物管理。制定了《2017年普陀区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计划》、《2017年普陀区辐射安全检查工作计划》、《2017年普陀区辐射安全监测工作计划》。共对169家企业进行了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备案。146家医疗机构全年共产生医疗废物2424.11吨,其中感染性废物2254.23吨,损伤性废物169.88吨。

加强日常监察工作。对全区的27台(套)废水防治设施、71台(套)废气防治设施、2台(套)噪声防治设施开展日常监察,正常运转率为100%;对92家桃浦智创城范围、涉及关停搬迁企业、国控区控重点企业开展现场执法监察;对139个新建项目进行建设项目“三同时”中后期现场监察;结合环保部的统一部署,做好费改税后的相关工作加强专项监察工作,进一步规范排污收费流程。

加强专项监察工作。对区内81家单位开展第二批工业园区企业专项检查,结合前期调查排摸情况,确定54个涉嫌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于5月起开展集中整治。共出动31批次、104人次,分三批检查单位385厂次,全面掌握全区工业企业的基本情况。并对未办理环评的单位立案处理。开展空气重污染日巡查,核实全区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单位限产停产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对区域内的加油站、餐饮单位、干洗店等开展巡查,未发现异常情况。开展加油站专项检查,对区内26家加油站的油气回收装置及定期自检自测、维护保养记录等进行专项检查,除1家关闭外,其余25家单位在油气回收方面均比较规范。开展化工生产企业和化工园区摸底排查专项工作,目前全区化工企业基本完成关、停、并、转、迁工作,仅余上海牡丹油墨有限公司1家还处于生产状态且违反环保有关法规,目前已对该单位予以行政处罚。开展民营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协调督促我区4家民营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程方案制定、工程实施,及时向市局上报工作进度,2家加油站完成双层油罐内衬改造工程,2家加油站完成双层油罐换罐工程,最终全面按时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开展VOCs企业专项检查,对区内11家VOCs年排放量1吨以上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针对相关违规问题已落实整改。开展餐饮业单位专项检查,共检查餐饮单位81家,其中18家已关闭,50家已安装或更换高效油烟净化设备,8家餐饮单位已签订高效油烟净化器改造合同。开展风险源单位专项执法检查,春节期间对17家环境风险源单位进行为期8天的专项执法检查,督促风险源单位加强环境管理、消除环境隐患。开展餐饮服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随机抽取的22家企业运转正常,整体环保达标率为100%。已完成2017年度全部122家单位的“双随机”日常环境监察工作

加大对环境违法单位行政处罚力度,全年累计处罚81家违法单位,处罚金额450.85万元。全年结案45家,结案金额256.85万元。全年累计开征各类排污费188户/405张,开征金额3951837元。实收188户/405张,实收金额3955323.27元。夜间施工审批累计46家、124批次,计232天。

五、广泛开展各类环保绿色创建工作和宣传教育活动

完成对2016年新申报的4个区级环保绿色小区的验收工作,推进2017年新申报小区(万里街道达安春之声小区)的创建工作。

完成朝春中心小学、铜川学校和华师大附幼国际生态学校的创建工作。继续开展区级绿色学校(环境教育特色项目学校)创建,完成四季艺术幼儿园的创建工作。

配合市环保局做好2017年“·5”世界环境日主会场宣传活动。围绕2017年环境日主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结合本市环保重点工作,采用展览、演出、宣传咨询、游园等形式开展环境宣传,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环保实践活动的热情。

六、持续推进区域生态环境“五违四必”综合治理

对市级、区级整治区块开展针对“违法排污”企业的前期排摸工作,桃浦市级区块85万平方米违建中涉及企业的点位约140个,涉嫌“违法排污”的点位47个,其中企业38家,经营户9户;其余区级区块“违法排污”点位11个,其中企业1家,经营户10户。根据各区块的整治计划和进度安排,配合整治牵头单位完成对桃浦地区、凯旋北路1600号、金沙江路1120号等市级、区级区块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专项执法活动。

七、有力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后督察工作

制定《普陀区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办理工作报告及2017年工作安排》(普委办〔2017〕5号),明确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后续整改和长效管理工作。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要求,对上海八仙食品有限公司等63件行政处罚案件开展了环保后督察,总体情况良好。对隆平印刷(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新远仪表厂有限公司等个别单位,及时督促整改并进行追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抓好中央督察件餐饮信访的调处和后督察,对全区125家被投诉餐饮店进行执法检查。对上海宇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46家餐饮单位立案查处,并责令其停止产生油烟的作业,确保餐饮单位整改到位。全面完成90件信访交办件的整改,加强巡查固守,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确保督察实效。

八、积极做好全国文明城区及国家卫生城区创建工作

根据区创建办的要求,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分解环境监管、区域降尘、公众参与等各项指标的牵头和落实工作任务并积极推进落实;开展指标任务可达性自评估;与上级主管部门积极联系相关指标工作情况。按照《上海市文明城区测评体系操作手册》要求,梳理汇总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指标网上的申报材料。

做好迎接巩固国家卫生城区复审的各项工作,完成环保2014-2016年巩固国家卫生城区工作总结和相关证明材料;就普陀区相关环境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和后续打分评价与市环保局进行有效沟通。

九、有序开展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

根据“三定”方案确定的机构规格、职能、编制和公务员主管部门下达的职数比例等研究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并明确具体职责和任职条件。按照核定职务职数,依据《关于印发<关于扩大本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有关规定和标准开展职务套改,并公示套改后名单。按照《上海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任免升降管理试点工作口径(暂行)》有关要求,采取条件管理和职数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首次职务晋升工作。建立健全日常考核制度,实行目标责任制,抓好业务培训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研究制定绩效考核奖金分配办法。目前已完成《普陀区环境监察支队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普陀区环境监察支队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平时考核与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普陀区环境监察支队绩效奖金分配方案(试行)》、《普陀支队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晋升方案(试行)》等相关制度规范的制定工作。

十、依法开展环评审批工作

按照《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建设项目审批分类管理和分级管理的要求,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截至到目前,共审批环评报告表(书)86个,竣工验收134个。顺利完成“批项目,核总量”工作。自2017年1月1日起,践行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制度,截至到目前,共完成网上备案666个。顺利通过2016年度环评单位年度考核,并完成了利均模型项目的环评复核工作。

十一、妥善处理各类环境信访

完成政协提案办理2件,办理率、满意率均为100%。妥善处置各类环境信访矛盾,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全年共受理、调处各类环境信访、“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事项985件。其中水污染30件、大气污染158件、油烟气345件、噪声403件、固废23件、电磁辐射1件、新建项目2件、其他3件。

十二、认真完成环境监测工作

按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区域环境质量监测任务:完成市考断面、三年行动计划水环境质量评估断面、市环保局网站信息公开断面及区中小河道地表水监测及信息报送相关工作,完成功能区、道路交通、区域环境噪声及机动车鸣号率监测工作,完成环境空气、区域降尘、道路扬尘、雨水等监测任务。共计完成废水、废气、锅炉烟尘烟气监督监测114厂次、加油站12厂次、辐射16厂次;公交目测1200辆、卖场专线车目测84辆,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5732辆、路检21辆等监测任务。出具各类测试报告142份、监测报表100份,完成《2016年度普陀区环境质量报告》、《2016年度季度普陀区环境质量季报》、《2017年度季度普陀区环境质量季报》3份、区域环境质量月报11份。

 上海市普陀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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