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2年度辐射安全与防护评估报告》的通知

各核技术利用工作单位:

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请各单位结合2012年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全国核技术利用、铀矿冶和放射性物品运输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办函〔2012〕283号)、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沪环保辐〔2012〕123号)和上海市普陀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普环保〔2012〕13号)中统一部署的辐射安全专项检查行动中开展的自查情况、环保部门督查提出的相关整改要求以及整改完成情况,做好对本单位2012年度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的年度评估工作,并按规定编写和报送《2012年度辐射安全与防护评估报告》等文件。对本次年度评估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各单位应当立即进行整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评估内容

年度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辐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辐射安全许可证信息、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辐射工作人员、监测仪器情况汇总、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台账、辐射工作人员培训情况、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情况、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情况、辐射安全与防护制度的建立、修订和执行情况、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设备的运行与维护情况、辐射事故应急工作情况、新购源、废源收贮及报废射线装置情况、事故记录、违纪记录、信息化建设和档案管理、辐射安全隐患与整改情况、辐射安全与防护年度监测报告等。

二、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报送。

《2012年度辐射安全与防护评估报告》应附有资质单位出具的2012年辐射监测报告复印件。报送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铜川路1321号2号楼611室,邮编:200333,联系人:赵翔。

三、报送时间

《2012年度辐射安全与防护评估报告》上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31日,请各单位按照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评估、填写后,在截止日期前完成并及时报送。

四、文件下载

有关做好2012年度辐射安全与防护评估工作的相关通知、报告格式文本等已在“上海市辐射环境监督网”的“表格下载”区域公布供下载,具体下载文件有:

1、《关于报送2012年度辐射安全与防护评估报告的通知》;

2、《2012年度辐射安全与防护评估报告》格式文本;

3、《2012年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记录表》格式文本;

4、《2012年职业照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表》格式文本;

5、《2012年辐射培训和个人剂量表格填表说明》。

如有疑问需要咨询,请联系上海市普陀区环保局污控科。

联系人:赵翔,联系电话:52564588-7647。

特此通知。


普陀区环境保护局    

201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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