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扬尘办多措并举,切实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2019年11月26日 来源: 生态环境

1-10月份,本区区域降尘量平均值为 4.1 吨/平方公里月,同比去年降低 8.9%。主要做法:⑴明确工作目标,强化管理职责。该办定期组织召开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专题会议,总结阶段性工作和问题,明确具体工作要求。针对不同工程的管控要求和现场情况,制定并印发《关于加强普陀区建筑工地、市政重大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通知》等,对区建筑工地、市政重大工程项目、道路管线工程各施工单位在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地面硬化、裸土覆盖、场地保洁以及冲洗设备和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冲洗、密闭、防撒落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和管理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区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地的管理职责,积极推行本区道路撒落污染追查处置工作联动机制。⑵强化巡查检查,突出执法整治。该办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每月 3 轮次对全区重点道路、重点地区和建筑、轨交、市政等各类工地进行巡查,将发现的问题,如未施工区域裸土未覆盖、场地保洁不到位、渣土车未冲洗干净驶出工地、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跑冒滴漏等当场监督施工单位整改或通过区扬尘办及时移交并督促相关部门、街道(镇)开展整治。依托区扬尘联合执法队重点针对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撒落严重、车容不洁、未密闭运输、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有效减少道路污染情况。同时,由环卫部门对污染严重的道路和重点区域加强保洁管控。⑶加强条块联动,探索管理创新。该办通过“普陀区扬尘办”微信群搭建平台,畅通了街镇和相关职能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渠道,积极发挥扬尘污染问题移交反馈机制作用,各职能部门、街镇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的各类扬尘问题及时得到处置。同时加强对相关部门的工作指导,与区房管局积极探索建立拆房队伍记分制度,对检查中发现违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的不文明施工行为,尤其是对多次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企业和项目经理进行记分处理,督促责任单位切实履行防尘控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