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甘泉路500号租赁事项签订补充租赁合同的批复
索引号:
SY310107202000088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0-01-08 10:23:12
发文字号:
普国资委
〔2020〕
2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1月08日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首次公开:
产生后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公开载体:
在线浏览
来 源:
上海普陀
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拟与上海普陀上蔬永辉商业管理公司签订补充租赁合同的请示》(西部发〔2019〕69号)文收悉。经研究,为支持企业正常经营发展,服务社区民生需求,原则同意你公司将甘泉路500号西侧一、二楼区域(建筑面积1436.99㎡)出租给上海普陀上蔬永辉商业管理公司用于集贸市场扩张经营。请你公司按照《普陀区国资委直接出资监管企业不动产管理办法》(普国资委〔2017〕90号)文件的要求完善租赁合同,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引进业态依法合规安全运营。租赁合同签订后及时报区国资委备案。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