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普陀水务服务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海普陀水务服务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请示》(普城投[2019]19号)已收悉。

根据《上海市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暂行办法》(沪国资委产〔2006〕362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以201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将上海普环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普陀水务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600万元)无偿划转给你公司。

二、本次股权变动属于企业国有产权的无偿划转,免于资产评估与产权交割。接到本批复后,请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工商变更登记及账务调整等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