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蓝鲸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原上海五环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420210201900022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9-04-01 20:05:53
发文字号:
普国资委
〔2019〕
22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01日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首次公开:
产生后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公开载体:
在线浏览
来 源:
上海普陀
上海市普陀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海蓝鲸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原上海五环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请示》(普城投[2019]18号)已收悉。
根据《上海市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暂行办法》(沪国资委产〔2006〕362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公司持有的上海蓝鲸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原上海五环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额500万元)无偿划转给上海普环实业有限公司。
二、上述股权划转以201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该基准日上海蓝鲸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原上海五环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净资产为582.99万元。
三、本次股权变动属于企业国有产权的无偿划转,免于资产评估与产权交割。接到本批复后,请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工商变更登记及账务调整等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