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中环集团下属上海康德利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51%股权处置的批复

上海中环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海康德利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51%股权处置的请示》(沪中环﹝201880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公司启动转让所持有的上海康德利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51%股权。请按照《关于规范普陀区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组织开展好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改制方案制定等后续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