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长风社区服务中心6号楼地下一层部分区域租赁事宜的批复

上海长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长风社区服务中心6号楼地下一层部分区域招租意向客户的请示》(长风发展〔2018〕10号)文收悉。经研究,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支持你公司服务招商引资,服务社区民生消费需求,原则同意你公司将长风社区服务中心6号楼地下一层部分区域出租给上海普陀上蔬永辉生鲜食品有限公司用于开办高品质大型生鲜超市。请你公司按照《普陀区国资委直接出资监管企业不动产管理办法》(普国资委〔2017〕90号)文件的要求完善租赁合同,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引进业态依法合规安全运营。租赁合同签订后及时报区国资委备案。

特此批复。

                    


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