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区消防委办公室《普陀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直接监管企业、普陀烟草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普陀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扎实推进区国资系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将区消防委办公《普陀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发给你们,请结合各企业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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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沪普消防委〔2019〕17号

 

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冬春期间全区消防安全形势平稳,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9〕15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沪安委会〔2019〕12号)要求,区消防委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3月,在全区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重点检查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坚决防范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消防委主任任组长,区消防委副主任任副组长,区消防委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区消防救援支队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查考核等工作。各部门、各街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序推进。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各部门、各街镇要巩固全区“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护进博”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坚持属地街镇为主,分行业、分领域建立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重点场所基础信息台账,梳理问题清单;对前期整治的规模租赁住宿场所开展“回头看”活动,严防擅自启用、人员“回潮”;对“三合一”场所持续开展检查和隐患整改;对尚未整改的问题隐患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

(二)持续开展厂房、仓库排查整治。针对厂房、仓库(单体建筑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各街镇要按照前期厂房、仓库排查整治“回头看”行动要求,广泛发动基层网格人员逐栋建筑上门核查单位自查自纠情况,重点整治 “五个疑似”、违规充电、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设施缺失或损坏等突出火灾隐患;对辖区内快递物流收发点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登记造册,列出隐患问题和整改计划“两个清单”,督促整改落实消防安全隐患。

(三)紧盯老旧小区消防安全管理。针对老旧居民小区,各街镇要在持续推进消防实事项目基础上,重点整治居民小区消防设施损坏缺失、疏散通道堵塞、楼梯走道堆放杂物、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

(四)开展商住楼综合治理。针对商住楼,尤其是重点检查楼龄超过20年的建筑,各街镇要在前期底数排摸基础上,完善建筑底数台账和隐患、责任、任务“三份清单”,重点整治“居改非”、消防设施损坏缺失、违规占用圈占公共部位、电缆井或管道井孔洞封堵不严等问题。对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的,要以政府名义挂牌督办;对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场所,要采取强制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五)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专项整治。区公安分局、房管局、应急局、消防救援支队、市场监管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突出生产、销售、使用、充电等重点环节,加强联合检查,完善监管机制。区房管局、各街镇要广泛发动基层网格人员、居(村)委工作人员、物业服务人员强化日常督导检查,尤其是夜间巡查,从严整治电动车违规停放、私拉电线充电等隐患问题。

(六)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专项整治。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整治“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围绕内部管理责任、餐饮后厨消防安全、安全疏散条件、应急处置能力等关键环节,深化整治突出隐患,开展达标创建工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七)推进文博单位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区文旅局要大力宣贯应急管理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持续推进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巩固完善全区文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区民政局要有序推进《上海市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年)》,紧密结合2019年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持续强化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不断压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八)开展燃气使用领域专项检查。区建管委要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工作,发动燃气供应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联合区商务委、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餐饮场所、施工工地、燃气经营场所等燃气和液化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九)开展在建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区建管委、区房管局要紧盯全区在建工地和房屋修缮工程工地,在年底停工前和年后开工时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动火作业监护、施工人员宿舍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控、现场临时消防设施配置等方面,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十)开展中小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区公安分局、建管委、应急局、消防救援支队,各街镇等要对中小企业开展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搭建,违章操作,违规住人,液化气瓶、生物燃料等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逐级明确监管责任,逐一落实安全措施。

(十一)持续推进楼道堆物专项整治。各街镇要严格按照《普陀区关于开展小区楼道堆物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普文明办〔2019〕12号)和“迎进博 保安全 促文明”楼道堆物治理工作推进会要求,根据“能早则早、能快则快、应清尽清”的原则,合理安排工作进度,重点整治堵塞、占用、封闭消防通道、楼道乱堆物、非机动车楼道内乱停放、私拉电线充电等隐患顽疾,通过上门宣传告知、联合执法整治、长期巡查固守等措施,逐步打通居民小区“生命通道”。

(十二)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区综治办、公安分局、消防救援支队,各街镇要总结固化近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经验,按照《本市平安志愿者参与2020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方案》(沪委政法委[2019]14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提早部署启动2020年春节烟花爆竹管控工作,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管控政策,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发动居村委、志愿者等基层网格力量联勤联动,深入开展道口、闲置厂房和出租房屋排查检查,特别是外环周边区域,强力开展非法烟花爆竹行动打击行动,强化落实源头管控措施。

(十三)加快推进社区消防管理云平台。各街镇要严格按照《普陀区社区消防管理云平台系统推广方案》(沪普消防委〔2019〕11号)和社区消防管理云平台现场会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点位信息统计、二维码制作张贴和系统全面调试上线,制订运行管理制度,强化管理员和网格人员的培训,广泛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日常火灾隐患举报,逐步形成我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新模式。

(十四)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各部门、各街镇要围绕“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结合高危行业领域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将消防安全纳入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内容,加强对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培训演练。各街镇针对老幼病弱等重点人群,组织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开展宣传,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区教育局要精心策划,做好寒假放假前和“开学第一课”消防安全教育。

(十五)强化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区公安分局、应急局、建管委、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改后上海消防执法管理工作意见》要求,加快构建齐抓共管的消防监管工作格局。各公安派出所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各街镇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属地城运中心、网格管理和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合理确定消防监管任务,健全相关人员履职激励和监督问责机制;组织力量对城中村、农村自建出租房、老旧小区等消防安全基础薄弱区域开展安全检查,落实夜间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区消防救援支队指导建强社区微型消防站,切实做到“有人、有车、有装备、有战斗力”。

(十六)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各相关部门、街镇要组织对商场促销、灯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进行安全检查,紧盯灯光影音秀场、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各行业部门、各街镇要分时段组织开展检查指导,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四、主要措施

(一)科学研判预警。冬春期间,各部门、各街镇每月应组织研判本条线、本区域内火灾形势,及时通报火灾情况和突出风险。

(二)集中培训发动。组织行业部门负责人、公安派出所民警、网格员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重点人群开展培训,厘清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责任,掌握整治标准和检查方法。

(三)组织单位自查。督促单位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公开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四)严格执法检查。各部门、各街镇根据社会单位自查自改和承诺情况,依法严格执法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坚决挂牌一批、公告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

(五)重点约谈推进。各行业主管部门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系统单位负责人,各街镇要对本辖区内工作推进不力、火灾隐患突出的单位负责人进行重点约谈。

(六)强化综合监管。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责任人,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隐患单位,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火灾风险评估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等工作。

五、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至2019年12月20日)。各部门、各街镇结合工作实际印发工作方案、召开会议,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2月21日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针对本行业、本辖区内消防安全重大风险和突出隐患,结合工作实际,实化、细化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和工作措施。组织单位持续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组织开展排查,针对突出风险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发出提示函、建议书,曝光重大火灾隐患,重要节点落实严管严控措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区消防委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进一步完善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监管协作。各行业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基层安全监管网络。

(二)严格督导问责。各行业部门、各街镇要组织对本行业、本辖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情况报送。各部门、各街镇要明确专人负责情况汇总和报送工作,定期将本单位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报送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12月20日前报送本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报工作总结。

 

 

  

                                                                                                          上海市普陀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