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同出资成立上海普陀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的通知

上海中环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上海普陀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的批复》(普府〔2019〕70号)精神,现就出资成立上海普陀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国资委”)、上海中环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集团”)和上海市普陀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城投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上海普陀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养老公司”)。公司性质为国有全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其中中环集团出资0.8亿元、占股40%,区国资委和区城投公司各出资0.6亿元、各占股30%。注册资本金分两期同比例缴付,每期缴付1亿元,2020年底前全部缴付到位。

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完成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和企业注册登记。

三、请接到本通知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参与协商制定公司章程,及时缴付注册资本金,并于2019年10月15日前完成首期出资额缴付工作,其中区国资委出资0.3亿元、中环集团出资0.4亿元、区城投公司出资0.3亿元。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上海普陀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的批复》(普府〔2019〕70号)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