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各系统企业:

为贯彻落实普陀区人民政府普府办〔2013〕18号文《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13年普陀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普陀区国资委无偿献血工作实际,现根据2013年区政府下发给我委无偿献血募集目标的要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将无偿献血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确保圆满完成本单位2013年无偿献血任务。

2、各单位无偿献血募集可按职工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6.5%计算,结合区社保中心统计你单位职工数,你单位2013年献血募集任务如下:

  单 位

  职工人数

  献血总量

  (人份)

  完成月份

  西部集团

  2250

  85

  6

  中环集团

  419

  15

  城投公司

  276

  8

  国资公司

  87

  4

  真如副中心

  36

  2

  产投公司

  36

  2

  润普公司

  2440

  125

  英雄集团

  ——

  2

  普陀烟草局

  ——

  28

  合 计

  271

(润普公司含托管企业:快乐、中山、百众、曹杨、供销社、工业总公司;英雄集团含托管企业:包装、塑料。)

3、做好体检和献血前健康筛选工作,凡不符合卫生部颁发《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者,单位不应安排其参加体检和献血。

4、做好献血预约工作,献血预约时间必须在单位献血任务的月份前2个月,到区血液管理办公室预约登记。

5、做好《献血人员登记表》的签章工作,并在献血时带好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6、各单位无偿献血任务完成情况列入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和文明单位考核指标。

联系电话:62168728、62162483 普陀区血液管理办公室

52564588-7294 普陀区国资委经营管理科


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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