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银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区管企业:

根据普府〔2017〕98号、普委组〔2017〕95号、普委组〔2017〕101号文件,经区国资委党委、区国资委研究决定:

李银同志作为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张中懿同志作为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不再担任上海中环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敏同志作为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人选;

顾伟文同志作为上海中环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朱钢同志作为上海普陀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张佶同志作为上海普陀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严戟同志作为上海普陀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谢轶同志作为上海长风生态商务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钱润同志作为上海真如城市副中心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不再担任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胡俊同志作为上海桃浦智创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

刘京申同志作为上海漕河泾桃浦科技智慧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强浩同志作为上海桃浦智创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李秉同志不再担任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卫东同志不再担任上海市普陀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施莲莉同志不再担任上海市普陀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姚莉同志不再担任上海中环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娟娟同志不再担任上海长风生态商务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超同志不再担任上海长风生态商务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玮同志不再担任上海长风生态商务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春阳同志不再担任上海漕河泾桃浦科技智慧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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