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花根才等两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普府[2016]94号文件,经区国资委党委、区国资委研究决定:

委派花根才同志为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外部监事,不再担任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免去束亦飞同志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职务。

请你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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