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快乐集团车辆更新的批复

上海市快乐(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车辆更新的请示》(快乐集经〔2016〕29号)文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处置沪E39388桑塔纳轿车,并按照《关于印发〈普陀区国有企业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普国资党委〔2013〕64号)的相关规定,购置一辆排量为3.0L的别克GL8商务车。请你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办理好车辆评估、处置、更新等相关手续,并报区国资委备案。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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