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快乐集团车辆更新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420210201600058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6-05-24
发文字号:
普国资委〔2016〕50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5月24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快乐(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车辆更新的请示》(快乐集经〔2016〕29号)文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处置沪E39388桑塔纳轿车,并按照《关于印发〈普陀区国有企业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普国资党委〔2013〕64号)的相关规定,购置一辆排量为3.0L的别克GL8商务车。请你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办理好车辆评估、处置、更新等相关手续,并报区国资委备案。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