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陀区国资系统企业今冬明春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直接监管企业、普陀烟草公司、摩士达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普陀区今冬明春安全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区国资系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普陀区国资系统企业今冬明春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企业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普陀区国资系统企业今冬明春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11月30日


 

普陀区国资系统企业今冬明春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安全整治工作,推动国资系统企业安全生产扎实有序开展,根据普陀区今冬明春安全整治工作会议有关精神,结合系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市、区两级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要求,认真细化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突出隐患治理,狠抓责任落实,着力打好基础,抓好工作结合,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确保国资系统企业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

二、组织领导

区国资委成立国资系统企业今冬明春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肖立任组长,区国资委副调研员方燕青任副组长,经营管理科具体负责今冬明春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查考核等工作。系统各企业也要相应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加强工作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夯实责任主体,突出整治重点,确保今冬明春安全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三、工作任务

各企业要充分认识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紧密联系实际,落实主体责任,突出消防安全重点,把安全整治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各项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推进,形成整治合力,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意识,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成效。

1、开展商贸企业商业用房安全大排查

根据《关于在全区开展商贸企业商业用房安全大排查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从12月1日开始,在系统企业开展商贸企业商业用房安全大排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重点对系统内临街店铺、小超市、小市场、小饭店、小旅馆,特别是对老旧房屋、堆物场所,加大检查力度,强化对分割承租、无证经营、多头经营、转租转包和“三合一”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各企业专项检查开展情况和相关数据请在12月18日和2018年1月18日分两次报国资委经营管理科。

2、“三合一”场所突出火灾隐患整治

系统各企业按照前期排摸上报的“三合一”、“居改非”以及地下空间住人场所名单,确保经费、人员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继续做好人员清离和违章建筑拆除工作。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存在“底店上铺”、“前店后铺”,违法搭建阁楼,设置宿舍等现象的“三合一”违规住人场所,重点对“用气动火”,加工、餐饮、车辆、电器维修且私搭阁楼等违法行为予以强力整治。严格按照“存在违章搭建的阁楼一律拆除”的要求,全力以赴消除“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完成整治目标。

3、违法规模性租赁居住场所整治“回头看”

针对近期违法规模性租赁居住场所“回潮”势头,相关企业要对前期清退关停的场所进行再排摸、再复查,对发现有“回潮”现象的情况及时上报,并制定“一点一方案”,约谈告知场所负责人,要求其停止经营、清退租客。对不配合的承租户,要及时解除租赁合同,限期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相关租赁责任人承担。

4、人员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

加强对系统企业不动产权属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网吧、歌舞厅、饭店、宾馆、美容、洗浴、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进行重点排查,做到“五个必查”: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识是否符合要求;二查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机械防排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三查防火间距、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定,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性能是否完好;四查人员聚集场所是否违章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饰装修;五查单位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是否落实。对检查中存在火灾隐患的人员聚集场所,要限期整改。对未经消防验收而擅自经营的,要坚决关停。

5、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检查

结合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火灾隐患检查力度。重点加大对系统企业“三合一”场所、地下空间、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的自查力度。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坚决督促整改,杜绝电线乱拉、电器超负荷、消防通道堵塞、使用易燃材料等现象,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各企业要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要求。

6、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工作

结合冬春季节特点,加强对系统企业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运营检查,突出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检查,重点检查电梯使用情况、保养维护情况和相关记录是否完备等,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加强对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工作的“回头看”。

7、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开展系统企业建筑工地安全专项检查,深入工地现场,查安全规范、查制度落实、查安全投入、查安全培训、查持证上岗、查现场管理,组织开展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排查,重点加强脚手架、大型超重机械、深基坑支护等专项治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严肃整改,确保各项制度措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8、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检查

加强对国资系统企业危化品的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制毒等危化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隐患。加强出租房屋排查检查,从源头上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系统企业烟花爆竹安全管控。

9、无违建居村(街镇)创建活动

根据《普陀区关于开展无违建居村(街镇)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排摸梳理各企业存在的违法建筑情况,在区拆违办指导下开展无证数据库内、库外建筑数据汇总和暂缓拆除无证建筑的标注工作。按照“九必拆”原则,重点对沿街无证经营、“居改非”、破坏房屋外貌、承重结构、“三合一”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进行盘查,涉及出租经营的要稳妥清退,及早制定拆除计划,开展拆除和清库销项工作。

10、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高风险点隐患整治

各企业要进一步落实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对照《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结合主营业态和经营实际,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辨识、评估和分级,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对风险进行防控。对年初各企业排查确定为二级以上事故隐患的,集团公司要牵头抓好整改责任落实,加大推进力度,按规定时间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企业要充分认识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和严峻性,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有效推进。要结合企业实际,认真分析本企业安全生产上的薄弱环节,认真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制定切实有效的管控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地。各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牵头抓总,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推进,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狠抓措施落实。

2、严查隐患,突出整改

今冬明春是火灾防控的关键时期,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力度。以“三合一”和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加大检查的频次和力度,把整治火灾隐患工作落到实处。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要逐一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新发现和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加强跟踪检查,强化现场管控,限期督促整改。

3、加强宣传,强化值守

各企业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对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针对国资系统企业不动产租赁点多面广管理难度大的现状,在租赁经营户中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冬季用火用电用气等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租赁户的安全意识和避险防范能力。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防控特点,健全完善预案,做好应急值守人员、装备、物资准备,尤其做好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应急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请各企业于12月5日前报送本单位今冬明春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每月22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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