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陀区国资委2021年安全 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区国资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普陀区国资委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下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6月3日

 

普陀区国资委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2021年,区国资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批示指示精神为统揽,深入贯彻落实十届区委十次全会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为主线,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进一步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全力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助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助力普陀“创新发展活力区、美好生活品质区”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安全发展

深入学习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企业发展全局中来考量、谋划、推进。

(一)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立足系统企业实际,绷紧城市安全这根弦,牢固把握安全发展的规律,强化系统思维和整体思维,加强源头治理和动态监管,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以更加强烈的忧患意识,全面做好安全防范和应急管理各项工作。

(二)聚焦服务区域发展大局。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与服务本区发展战略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在城市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等工作中继续发挥国有企业战略支撑作用。在参与区域建设发展过程中,要始终把生态和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科学规划布局、优化产业结构、推进高质量建设、落实精细化管理等方面的扎实工作,不断提高企业管理能级和安全发展韧性。

(三)聚焦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进一步健全疫情防控机制,落实落细常态化防控措施。认真总结分析疫情防控工作,不断补齐短板,建立本企业公共卫生领域专项预案并纳入综合应急预案体系。注重发挥制度优势,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协调推进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各类疫情防控物资储备,优化提升各项疫情防控举措。

二、筑密责任体系,全力夯实安全基础

认真贯彻落实《普陀区贯彻落实<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系统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管理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压实企业领导班子责任。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强化组织领导,拧紧责任链条,紧盯“关键少数”,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安全责任,推动层层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改革创新、风险防控、应急保障、“三基”建设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履职述职检验成效的重要方面,进一步落实企业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发挥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的作用,统筹推进安全和发展。

(二)夯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见》,建立健全“企业主体责任体系、规范化安全管理体系、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四个体系,全面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区属企业要充分发挥好示范、引领、带头作用,自觉接受属地部门监督,建立和完善对下属企业的安全管理督导、考核机制,将下属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年度督查计划,通过标准化管理、事故警示教育、诚信制度建设、社会第三方参与等方式,共同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三)强化企业部门监管责任。充实和调整企业安全生产内设机构,加强安全责任制的宣传和贯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权利、任务、监管和责任等“四类清单”,进一步明晰安全生产各管理部门的安全责任范围和管理边界,对职责交叉、联系紧密的各部门之间推动安全监管“共进一步”。因企制宜对下属企业按行业开展“一企一策”的监管措施,注重过程管理,强化日常督导,确保各责任链条无缝衔接。

三、优化管理方式,全面压实工作措施

持续推进“七加一防火墙”建设,深入开展“责任制、隐患排查、风险研判、应急管理、问责考核、安全文化、科技创新”七项基础工作,认真实施“严在日常、管在经常”,不断夯实安全基层基础,协调推进安全管理水平提升。

(一)注重三年行动取得实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照《普陀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扎实推进三年行动企业主体责任专题见成效。认真排查硬件设施、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和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集中攻坚,集中力量督办整改。坚持问题导向,落实重大隐患整改措施“回头看”要求,加强对各类风险隐患排查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找补齐短板,治理安全顽疾,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聚焦存量增量两类风险,运用多种手段切实把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出来,整改措施坚决落地,彻底根治重大问题隐患,从根本上解决普遍性、基础性和长期性问题。

(二)注重全面提升管控效能。坚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鼓励企业根据需要制定并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将标准化要求融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坚持源头治理,深入分析本行业、本系统各类安全风险,持续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将防范工作抓得更精准、更深入、更扎实。坚持考核作为支撑,注重与问责制度相配套的奖惩制度建设,制定逻辑严谨、全面周密的考核体系,明确问责条件与形式,从严追究事故责任。完善正向激励措施,积极培树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带动作用。

(三)注重整合企业能力建设。推动开展企业交互检查活动,通过互查比学赶超、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继续推进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六有”(有班子、预案、机制、队伍、物资、演练)建设,建立完善快速、科学、有效的应急救援体系,不断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安全生产人员队伍建设,制定安全管理人员能力提升计划,凝聚安全管理力量。合理运用安全专业第三方服务机构力量,探索在体系建设、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教育培训等方面开展合作,提升专业防范能力。

(四)深入开展安全法治宣教。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的重要论述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将相关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全面强化安全法治建设。以“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宣传月”“防灾减灾日”等主题活动为契机,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努力提升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四、聚焦重点领域,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贯彻落实全国、本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区安委会部署要求,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挂图作战,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将专项整治向纵深推进。

(一)强化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深化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厂房仓库、养老机构、宾馆饭店、电动自行车、“三合一”、沿街商铺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对违规搭建、违章操作、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违规住人等重点问题进行整治。注重对小微企业、出租场所、合用场所的监督检查与指导。重点排查单位内部存在的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管理制度不执行和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

(二)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强化源头治理、责任落实、专项整治和技术保障,完善工程建设全链条安全责任体系。深入推进城镇房屋,城镇建筑物外墙墙面及附属构件、附着物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三)强化出租场所管理。按照“合法经营、规范操作、健全制度、明确权责”的原则,进一步修订完善不动产租赁场所安全管理办法,规范承租人选择、合同管理、安全协议、日常监管、档案管理等关键环节,防范租赁场所经营风险。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工作,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督检查,推进危化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

(五)加强城市安全保障。修订完善火灾事故、防汛防台、重(特)大突发事件、安保反恐、安全生产事故等五种应急处置预案,规范应急响应标准与流程,加强预案演练,不断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强化灾情会商和分析研判,落实物资储备,加强值班值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六)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时段期间安全保障。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期间上海市将举办第十届花博会和第四届进博会,为此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持续加强督导检查和隐患综合整治,确保重大活动、重要时段期间的生产安全稳定。

 

请各企业按照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本企业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于2021年6月10日前报区国资委。区国资委将按照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加强对国资系统企业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的专项督查和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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