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国资委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直接监管企业、普陀烟草公司、摩士达公司:

  现将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的通知》(普安办【2016】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认真加以贯彻落实,确保活动广泛开展,各项目标任务有效落实,国资系统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特此通知。

  附: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7月27日



  附:

  关于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镇,区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7月20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炎热高温、防台防汛等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抓落实,补短板,深入推进“五违”综合整治,全面落实区域生态环境治理目标,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区安委会决定自2016年7月20日至10月27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现将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管理体系全覆盖为目标,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全力打击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二、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确保活动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四无一降低”,即:无一般伤亡事故、无火灾爆炸事故、无职业危害事故、无中暑中毒事故;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预警控制指标率较去年同比有所降低。

  三、活动范围

  自2016年7月20日始至2016年10月27日止,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确保各级各领域单位减少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发生。

  四、组织领导

  成立“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安监局、区建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交警支队、区消防支队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区安委办主任、区安监局局长吉桂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具体负责活动的广泛开展和全面推进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安监局、区建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交警支队、区消防支队安全生产联络员担任。具体负责活动的具体落实和监督协调工作。

  区各部门、各街道镇和区域内各行业领域的单位要积极参加并广泛开展安全无事故创建活动,要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活动的目标和任务。

  五、活动要求

  (一)加大季节性职业危害预警防范措施安全监管。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职业危害防范监管措施,加强作业场所中毒、中暑环境和岗位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安全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和投入。认真做好防暑降温措施的供应保障,要合理调整作息时间,按照“做两头,歇中间”的办法,避开烈日曝晒环境和场所。

  (二)深入开展易发多发事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加大各级各类安全生产管理、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认真组织安全设备设施等安全作业条件的检查、审核和验收,严查重处违反岗位安全规定的人和事。加大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避免泄漏、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在建工地季节性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监察。要严格落实暑期劳动、安全工作要求,要针对高温、台风、防汛、防雷等季节性现场作业特点,重点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大型建筑设备、起吊设备等作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四)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要针对夏季气候特点,对各类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重点检查:各类特种设备是否私自改装;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是否超过使用年限或定期检测;是否培训或定期复训操作特种设备人员。

  (五)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继续做好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工作,对生产经营场所的电气设备作一次有针对性地全面检查,特别是建筑结构较差的公众聚集场所、规模较大的娱乐场所和地下旅馆、出租闲置厂房、建筑工地宿舍等,要加强安全用电检查,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继续深化交通大整治工作,立足交通违章整治和排堵保畅目标,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违法违章行政执法力度。重点整治乱停车、乱占道、乱开车等不良现象,确保重要交通路口不发生严重堵车,不发生行车事故,不发生人为造成的有严重社会影响的交通事故,确保全区交通秩序通畅有序。

  (七)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预警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灾害性气候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防范,认真落实防火灾、防高温、防汛防台、防止人机疲劳等各项安全措施。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把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落到实处,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早作准备。进一步落实完善灾害性天气等重点时段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和各级各类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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