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安居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上海申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上海金本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5%股权的批复
索引号:
SY310107202001352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0-06-08 09:19:00
发文字号:
普国资委〔2020〕33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19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海安居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上海申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上海金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股权的请示》(普城投[2020]24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下属上海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上海申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上海金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股权。
二、请你公司指导上海安居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规范程序操作,做好资金筹措和风险控制等相关工作,确保投资安全。
三、按照产权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聘请中介机构对上海金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展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法律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评估报告报区国资委核准备案。
四、评估报告核准备案后,按规范进入股权收购程序。
五、完成股权收购后,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产权占有登记、企业变更登记及账务调整等相关手续。
六、加强所收购企业相应资产、房产的管理,提升资产质量和效益。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