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转英雄集团、中环集团、包装集团等公司部分国有资本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资委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49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发〔2020〕3号)要求,积极稳妥做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经区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审核确认,划转上海英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雄集团)、上海中环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集团)、上海包装造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装集团)等公司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现就国有资本划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区国资委持有的英雄集团10%、中环集团10%、包装集团6.629%的国有股权(国有资本)一次性划转给市财政局持有,并委托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进行专户管理

二、此次国有股权划转以20191231为基准日,以中介机构出具的被划转企业2019年度审计报告为依据。此次划转划出方及划入方均不确认所得。

三、此次国有股权划转不改变企业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四、接到本通知后,请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办理国有产权登记、企业注册登记等手续。在完成变更登记7个工作日内将变更登记情况报送区国资委,同时抄送财政局。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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