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国资委关于同意快乐集团对所属中山北路4036-4038号网点实施动拆迁的批复

  普国资委〔2013〕18号

  普陀区国资委关于同意快乐集团对所属中山

  北路4036-4038号网点实施动拆迁的批复

上海市快乐(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山北路4036-4038号网点动拆迁的请示》(快乐集经[2013]4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对所属中山北路4036-4038号网点(建筑面积59.4平方米)按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动拆迁。

  二、请聘请房地产估价公司对该网点进行估价,在估价的基础上,与动拆迁公司商定补偿价格,补偿价格确定后报区国资委审批。

  三、在动拆迁中注意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做好租赁户的清退、户口安置和维稳等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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