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国资委关于同意注销上海香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420210201600040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6-04-27
发文字号:
普国资委〔2016〕36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4月27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中环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注销上海香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请示》(沪中环〔2016〕4号)已收悉。根据2015年7月24日九届区委常委会第161次会议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注销上海香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请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对上海香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清算,并按50%股权比例收回出资及利润。
二、按照国有资产清算的相关规定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资产评估,资产评估报告经区国资委核准或备案后执行注销程序。
三、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工商注销、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注销产权登记及账务调整等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