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国资委关于同意城投公司下属伟龙公司减资50%股权退出俞新公司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420210201600041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6-04-27
发文字号:
普国资委〔2016〕37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4月27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城投公司下属伟龙公司拟退出俞新公司50%股权的请示》(普城投〔2016〕9号)已收悉。
经研究,本委同意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上海伟龙房地产有限公司以评估减资的方式退出所持有的上海俞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俞新公司”)50%股权。减资后,俞新公司转变为上海安居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唯一出资人的法人独资公司。
请按相关的规定办理减资、企业国有资产变动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4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