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国资委关于同意区科投公司出资投资“先进聚烯烃材料创新功能型平台共公司(上海普陀)”的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拟投资“先进聚烯烃材料创新功能型平台公司(上海普陀)”的方案请示》(普国资公司〔2016〕21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区科投公司与长风公司按照方案参与投资“先进聚烯烃材料创新功能型平台公司(上海普陀)”,出资分别不超过1000万元(注册资本的20%)。

二、请注意控制投资风险、研究投资回报。

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注册登记、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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