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国资委关于同意对上海荣和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划拨上海荣和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注册资金的请示》(普城投﹝2016﹞52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用货币资金对你公司增资2.7亿元整,用于对上海荣和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增资。

二、请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国家出资企业变动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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