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国资委关于同意对上海普陀区园林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园开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请示》(普城投〔2016〕57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用货币资金对上海普陀区园林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增资壹仟伍佰万元整。

二、请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工商增资手续、国家出资企业变动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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